第9章

陶桃心中对原主不求回报付出的这股傻气,有敬佩更有郁闷。

陶桃从手机里调出了张锦的电话,张锦是原主雇佣给余牧迟的经纪人,说白了也就是安插在余牧迟身边的小探子,现在替余牧迟打理整个工作室。

张锦接了电话,就开始汇报情况,什么余牧迟有没有和安之轻来往,两人又说了什么之类的。

陶桃烦躁地换了个手接电话。

“以后不要再和我说这些了,我只想问你工作室是谁的?你的老板究竟又是谁?”

“啊?”张锦停顿了一下,语速很快地说,“工作室是您百分之百控股,当然您才是我的老板。”

陶桃一本正经地说:“那就好,你帮我拟份艺人经济合约,就按业内新人水平,不过要最大程度保证艺人的创作度和自由度。”

上辈子她就特别想开一个自己的工作室,脱离公司的管控,能够更自由些。

这回好倒好,工作室是有了,不过是白白替他人做嫁衣。

按照原书的设定余牧迟是个大器晚成的人,在书的结尾处突然爆火,也就是因为他的突然走红,才让安之轻摇摆,最后选择背叛陶奕回去找他。

而现在已经快到书的结尾处了,投资一个注定会爆火的艺人是稳赚不赔的事情。

按照张锦发给她的地址,她去了工作室。

一进门的装饰墙上,挂着几个艺术大字:余牧迟工作室。

张锦见她连忙迎上来,把合同递给她,领他去见了余牧迟。

工作室二楼有个露天小花园,余牧迟窝在竹编摇椅里,搂着吉他胡乱弹着几个和弦声。

陶桃上前踢了踢他的摇椅,他才迷糊的睁开了眼,勉强挺直腰背坐起来。

他的背部像是很难挺起来,就算挺起来,也透着僵硬和颓废。

“张锦都跟我说了,根本不是什么不方便透露姓名的伯乐投资我,都是你在背后给我花的这些钱。”

余牧迟的烟嗓很有辨识度,苍劲浑厚中带着疏离和渺茫,一听就是有故事的人。

陶桃没理他,只是说:“唱首歌我听听。”

余牧迟没说话,随口唱了几句,手中的吉他弹的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

“好听吗?大小姐,你玩够了吗?”余牧迟站起来,把吉他扔到一遍。

“你做这一切就是为了让我感恩戴德的跪舔你是吗?你都结婚了,为什么还对我纠缠不清,想靠钱收买我做你的情人?别想了,不可能。”

陶桃下意识地摸了摸耳根,原主确实能做出这种事,她倒也不急的解释。

余牧迟来会踱着步子,自说自话:“我给你打欠条,我会把这些钱都还给你。”

这人在长久的郁郁不得志中,早就磨光了所有棱角锋芒,只剩下困兽般的怒气了。

陶桃倒很欣赏这样有骨气的音乐人,可嘴上却丝毫不留情面:“我老公可比你帅多了,我对你没兴趣。至于还钱,你卖肾也是还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