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怔怔地望着一副好似被非礼模样的陆锦行,苦涩难堪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对不起,锦行,我……”

阮萱话还没有说完,封九已经冷脸提剑进了屋。陆锦行用极快的速度将衣衫整理好,抓起包袱,头也不回慌乱地跑了出去。

封九则是连一个多余的眼神也没有给阮萱,便随之而去。

此时,那大开的房门吹进呼啸萧瑟的风,吹得几片纸屑不停翻飞。

阮萱瞧着,缓缓伸手抓得一片,摊在手心一看,是残缺的“锦行”二字。

作者有话要说:稳住,下章就甜了!!!

第三十七章

月湖之畔,微风习习。

波光凌凌的湖岸大石上坐着个白衣胜雪的男子,美则美矣,却好似丢了魂魄一般。

不远处打好水的封九瞥了一眼,蹙眉走了过来。

她素来嘴笨,更搞不懂她家少庄主究竟在纠结些什么,分明说了离开,却又一副将魂留在那儿的样子。

其实两人离开金章的都城达克萨已有三日,然则走了这么久,竟是才行了不过几十里路,今日刚到达克萨的城郊月弯湖。

起初刚启程时,封九便提议过骑马或者乘马车,而陆锦行这边呢,也不知听没听见,整个人恍惚无神的,偏生就是要靠两条腿走。

封九总觉得自家少庄主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可惜拿不出证据。

“少庄主,我们该动身了。”太阳已经偏西,封九不得不提醒,再耽误下去就到不了最近歇脚的客栈了。

陆锦行的反应慢了好几拍,过了半晌,才将眸光从波光下自在游动的鱼儿上收回,有气无力地起身,“好,走吧。”

已经三日,这失魂的状态不见好还愈发严重了。

纵使封九是个不通情爱的木头,看到陆锦行整日丧气没魂的模样,她也瞧着不快,终于看不过去竟是头一次替那女人说了句说,“少庄主,您若是不想走,属下可以送您回去。”

“……回去?”闻言陆锦行一惊,诧然地抬起头。阳光落在他俊秀的眉眼上,驱赶了部分忧愁。可惜眼眸中的神采只是短暂停留,他摇摇头,“不了,我们走吧。”

封九无奈又无语,依言跟在其后。

岂料主仆二人刚走得几步,便听整齐有序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正当两人抬眸望去之际,一列行军的队伍呈气势如虹之势已经到了湖畔。

高举的黑色旗帜之上书写着大大的“献”字,陆锦行虽未见过这个队伍,但他曾听阮萱说过,旗帜上的字代表这是献王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