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到巷子口卖冰棒的“黑皮”家打公用电话。
五毛钱三分钟。
我从书包旁边的右耳口袋里掏出一坨揉皱了的零钱,找了一张五毛的,摊平。
三分钟够不够?
拿一块钱去吧,万一还聊上了呢?
哦,还要买作业本。
算了,零钱都带上吧。
干脆再带五块吧!
五块钱,书包里没有。
但是我书桌上一个架着林志颖照片的精品盒的小屉子里有,这个盒子是某一年我生日的时候,陆西洲送给我的,因为我曾经也一度迷恋过林志颖。后来这个精品盒我一直用来存放每个过年余下来的私房钱,轻易不会动用。
而今天是我动用私房钱的大日子。
我拉开小屉子,里面面值较大,且铺放整齐。有一百的,五十的,二十的,十块的,五块的。
我拿出一张平整的五块钱,加上刚才的那坨零钱,心里掂量着,这下应该是够了。
我拿着钱和纸条,推开纱门,急急忙忙走到客厅门口,一屁股坐在冰冷的地砖上,迅速换上鞋子,跟我妈打了招呼,便向“黑皮”家的小店疾步奔去。
刚刚送别冬天的三月初,“黑皮”家的大冰柜没有像夏天那样摆放在小店的门前占道经营。这么冷的天,也没人会吃冰棒,“黑皮”早早的就把大冰柜收进了店里面。
经营着杂物的玻璃柜台上放着一个脏兮兮的按键式黑色电话机。电话机身上用透明胶带粘着“三分钟五毛,超时另计”的字条。透明胶带的边角因常年沾染的灰尘翘了起来。
“打个电话。”我对“黑皮”说。
“打。”“黑皮”就像是《大话西游》后期的唐僧那般简洁。
我左手捏着准备好的字条,右手用拇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拿起话筒,留下食指拨号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