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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风飞过星辰 维昴 794 字 2022-11-09

白淅问了那天见面时最后那个问题,“请问证人,是否可以完全排除我当事人不是凶手的可能性,即证人刘颖说了谎?”

“从证据上看……”

“请回答能还是不能?”

“不能。”

控方出示的第三项证据是凶器水果刀,双方没有异议。到了第四项证据血衣时,白淅的眼里闪着光。

“作案当时被告人所穿上衣,上面残留血迹经法医鉴定证实属于被害人。”检察官介绍。

“辩护人,你对这项证据是否有疑问?”审判长问。

“有的,审判长。辩护人对于血衣是案发时作案者所穿没有异议,但是我想请问公诉人,如何证明这件衣服当时是穿在被告人身上?”白淅发问。

“这是被告人的衣服。”检察官回答。

“被告人,请问你的衣服只有你一个人穿过吗?”白淅问向姜秀梅。

“不是,刘颖在家经常穿我的卫衣、t恤当睡衣。” 姜秀梅回答。

“她为什么会穿你的衣服,你们两人体型差的可不少?”

“虽然她比我高,但是我因为胖买衣服都往大里买,她瘦所以穿的了,刘颖穿我的衣服主要是为了不洗衣服。”

“刘颖在家很少洗衣服?”

“很少,家务活基本上都是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