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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发现一个华点吗!楼主说要把这个帖子给应晨看,应晨看了吗!!!看到给我点个赞!

1024楼:

半年多了,应晨看了吗!楼主回来回一下!

1201楼(楼主):

不好意思,我是应晨。刚刚过完28岁生日,陈陈把帖子链接发给了我。我想用她的号在这里留言给她,不知道她会不会骂我偷用她的号,但是既然是写给我的,我想我可以回应你:谢谢你接受我的爱。我会陪你永远永远。

看完了她写的所有,其实我没有她说的那么好,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她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对朋友热忱,对家人体贴,对陌生人友好。在刚毕业的那段时间里,她工资并不高,但是还是每个月都拿出一笔钱来捐赠给失学儿童,因为我岳父岳母说,只要有能力就要帮助他人。我很感激爸爸妈妈把她培养的这么好,乐观开朗,永远都是微笑着。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也是笑容,她的快乐可以感染周围的所有人。

高三那段时间,我们聊过对未来的想法,她有些迷茫,但还是鼓励我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不要被外物束缚。考前那段时间我没有注意到她的失常是我悔恨的地方,也没有必要苛责她不告诉任何人,没有完美的人,没有完美的事。我对她的喜欢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即时心动,她在旁边同学弯下腰捡东西时,默默用手挡住了课桌角。越了解越会发现自己早就掉到了她编织的网里,喜欢变成了爱,爱又延续到了永远。高中时她的不解风情确实让我有些挫败,但是就像她说的高中生应该以学业为重。如果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也许并不能走到现在。一切对于我们而言都是刚刚好。

很感激大家对陈陈的包容,我也终于明白那段时间为什么陈陈为什么每天晚上捧着手机在打字。我们的故事还在慢慢书写,你们的未来也在向你们招手。祝大家幸福。

第9章 番外

陈陈:

你好!

我们已经认识三年了。或许更早,我和你都喜欢同一个品牌的衣服鞋子,也许在商场里我们是前后脚,也许我喜欢的衣服恰好也是你喜欢的。小学时,我去过你们学校参加合唱比赛;初中时,我去过你们学校参加篮球比赛。我们曾在同一时段在少年宫学习,你学习绘画,我学习围棋,那个时候我们俩教室就在隔壁,也许我们曾在走廊有过一面之缘。我们都在初三毕业那年去了同一个地方旅游,只是相差几天的时间,我们走过同一个景点,到过同一个机场。似乎每一次都只差一点点,但是很感激高中我们分到了同一个班级,也许也是我的小狗哆咪对我的保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