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驰轻蔑地冷哼一声,脑子里突然浮现一小段不值一提的回忆。
乐队刚成立不久时,林森曾问过费驰:“驰哥,你看我要不要学弹吉他?”
当时费驰教梁宇赫那个废物弹贝斯已经被折磨得焦头烂额,实在无法忍受又一个队友来给自己添乱,想都没想就拒绝:“学什么吉他!你是主唱!唱好你的歌就行了!”
林森:“可我看好多乐队主唱也都弹吉他,如果我学会了,不刚好可以兼任节奏吉他嘛。”
费驰受不了他的天真:“你以为节奏吉他那么好弹,几天就能学会?有这功夫你不如好好练你的唱功和台风。”
林森:“我不是说马上就学会,但如果现在开始学的话,也许等到二专就能抱着吉他上台了吧?”
费驰:“说了不用就是不用,你要是非想学乐器,去学钢琴吧!”
林森:“啊?让我兼任键盘手吗?”
费驰:“你这气质形象适合钢琴,学会了将来开演唱会偶尔弹段前奏装装逼。”
林森:“那是不是用处不大……”
费驰:“你去学乐理学作曲对我用处最大!去学吧!别烦我了!”
林森看费驰不耐烦了,没再多说什么,哦了一声就走了。
这件事费驰根本没往心里去,事后也没见林森去找经纪人提出什么学习的要求,觉得他只是一时头脑发热随便说说而已。
可没想到,这小兔崽子不仅书桌上摆放着一堆乐理书籍、琴谱和笔记本,床头还藏了把吉他,看样子私下里有在偷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