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一种飘逸感。
下身是一条浅烟色铅笔牛仔裤,将蓝忆荞一双本就修长笔直的双腿修衬的越发显得笔直修长。
脚上是一双和上衣同色系的浅口纯羊皮的平跟鞋。浅口处露出脚背的肤色莹白玉润,十分有骨相美。
这身衣服是昨天谭韶川才给她买回来的。
他本就给她买过两次衣服,再加上这段时间他和她有了肉体关系,每夜里他搂着她同床共眠,对她的腰肢尺寸,胸部围度,体长肩宽都摸的十分精准。
以至于,给她买回来的时装也是恰到好处十分合体。
其实在家料理家务的时候,她也不穿。
舍不得。
他送给她的任何一份礼物她都想好好的珍藏。
直到永久。
今天之所以穿这身衣服是为了想在应聘的时候能给对方一个好印象,希望被录用。
然而,没卵用。
但,这身衣服穿在蓝忆荞身上却着实提升了她的气质。
同样是前额没有刘海的中分发型,她上次见楚心栀和佟桐的时候,给人的感觉是个怯怯清纯的乡小土妞。
而今,她依然给人一种纯纯的感觉,却多了一份高贵和干练,以及轻熟知性的味道。
很干净,很青春,很知性,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