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武大哥,得罪了。我这丫鬟有力气。”
方芍药随后上了马车,表示歉意。
“不碍事,还多亏了四喜。”
方武苦笑,没一点怪罪的意思。能这么上马车,已经足够文雅了,总比爬着上来的好。
出行之前,方武有个小要求。
以前都是冯春提着东西来看他,现在他手里还有点余钱,就想着上门不能空手去。
“也好,前面有熟食铺子,买点卤肉烧鸡?”
既然是为自己的铺子找伙计,这钱方芍药来出,才能恰到好处地表示诚意。
“还是……买一块肉吧。”
方武低头琢磨一下,解释道,“咱们买了卤肉烧鸡,这天热,放不住。”
冯春是个节约的人,一个铜板恨不得掰成两半花,有了卤肉烧鸡,舍不得吃,全得留给他爹娘,就怕第二日放的变了味道。
买猪肉,肥肉能洘油,用油渣炒菜,有滋味多了,吃不完的肉吊在井水中,至少能放一天,再用一些醋和盐炒出来,或者抹着盐巴腌渍,十天半个月坏不了。
“还是方武大哥细心。”
方芍药唏嘘,她就刚穿越过来,过了几天穷日子,而且还不是真穷,有吃有喝。自从丑夫回来,她就没差钱过了。
穷苦人家,吃点肉和过年一样,可不就得这么生活。
到市集上,四喜负责买肉,方芍药又交代买了两只活母鸡,鸡虽然老了点,却也能下蛋的,又准备四种点心,直奔冯春的家。
从城西到城北,马车足足走了有一个时辰,才在一片低矮的屋子停下。
城北贫民窟,多半生活着一些贫穷的苦工,因为这边距离城里远,做工的人工钱低,要几家人合租院子。
人多难免杂乱,偷鸡的,摸狗的,因为一棵葱吵起来的,比比皆是。
人在苦难时,总对小事特别在意,市井生活本是如此。
房子低矮破旧,有人家干脆搭着棚子,巷子口凹凸不平,臭水沟,烂菜叶子,苍蝇蚊子乱飞。
“我记得,就在大杂院的第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