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里的钱连坐计程车都不够了,弄不好就得在机场忍一宿。
还有,他们相见的第一面,阿奈就对卓群声称自己不是“那类”女孩。
可到了巴黎住进酒店,她比“那样”的女孩还主动。
毫无犹豫的要了一间双人房,主动就和卓群睡了。
然后第二天早上,在床上吃着早餐,她又能一本正经的跟卓群谈起了价钱。
她希望卓群可以雇佣自己做导游兼法语老师,每天一百五十欧元。
说实话,这个价格可真不便宜的。
卓群的印象里,上一世都2008年了。
他和郭玥来这里度假,雇请的一个带车的专业导游,也不过八十九欧元一天。
没车的只要三十五欧元就足够了。
何况眼下法国人的平均工资,也就是一千四百欧元一个月。
阿奈张口就跟他要这个价,从他这里获取的,又完全是不用缴税的净收入。
可以说把他当了冤大头。
可问题是,如果考虑她的是“二十四小时特殊服务”。
这又显得物有所值,甚至可以说是价廉物美。
所以哪怕一时难以区分,这种金钱交换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