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0页

宋翔[校对版] 木林森444 2162 字 2022-11-12

但两者的区别在于陈俊卿、韩彦直、刘珙等人坚持认为议和的条件只能接受交纳岁币,其他割地、称臣绝不能接受,而且岁币的数量不能超过绍兴议和。而梁克家和洪适则主张,为了达到让金军尽快退兵的目地,适当割让一些土地也能接受,而称臣一项,只要不太过份,也不妨可以答应。

史浩因为一时摸不清赵忱的态度,只好不作表态。不过这几个月来他一惯如此,因此其他人也没有理他。

赵忱仔细听从两派的意见之后,这才做出了自己的决定。第一让大臣们明确,这一次议和只是权宜之计,并非与金国真议和,日后大宋整兵北伐之时,任何人都不得以与金国有议和之约为借囗,阻止北伐。第二,议和只能保证让金军平安返回北方,而不能接受金国的任何条件,割地、称臣、纳币均不许,否则宁可与金军决一死战,玉石俱焚,也绝不答应议和。

陈俊卿和韩彦直到是没想到皇帝的态度比自己还要强硬,不过两人到也觉得颇为欣慰,赵忱到也不像前几任皇帝那样软弱。由其是第一条,以前朝廷争论是否北伐吋,往往就有不少大臣以与金国有议和之约为借囗,加以阻挠。甚至连自己加强战备都会有人说怕惹怒金国而阻止。现在皇帝明确提出,议和只是权宜之计,也为曰后省了不少麻烦。

而梁克家和洪适虽然对皇帝的这番表态不算太满意,但毕竟皇帝已经答应了议和,和以前相比,这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改变了,至于其他的事情,可以以后慢慢再说。

决定之后,建康朝廷立刻有人转告给李耀,大宋有意与金国议和。李耀听后也十分高兴,立刻带着这个好消息回到了镇江府。

第六百四十二章 议和(二)

又过了三天,李耀再次来到建康府,带来金国拟定的双方议和谈判的基本条件:一、双方在建康府与镇江府之间的下蜀镇进行议和谈判;二、双方议和代表为正使一名,副使两名,从行官员十名,随从二十名;三、议和时双方都不得再战,各自以现在占居城池为准,无城之兵一率退后十里驻扎;四、议和双方可以各带三百士兵,保护议和人员。如果宋朝对这四点没有异议,则可以选定议和日期,并提交代表官员名单。

大宋君臣商议之后,觉得这四点都可行,同时,又补充了三点,一是在下蜀镇东西十里的地方,宋金双方可以各派五千人马接应,二双方停战不仅限于江南,同时也要通知江北的人马也必须停战,并甴宋军提供船只,送金军使者过江,通知完颜陈和尚,三是随行的三百士兵中,为骑兵一百,步兵两百。

金国君臣接到大宋的补充条件之后,也无异议,当即同意了宋朝的补充条件,于是派人将议和人员名单通知建康朝廷,并且约定三天以后,议和人员在下蜀镇碰面。而建康朝廷也将自己的议和人员名单提交给了金军。

宋方议和代表正使为枢密使韩彦直,副使是刑部尚书范成大,左正言兼翰林学士赵汝愚,随行领军保护的大将是赵草。金方议和代表正使为左丞相仆散忠义,副使是参知政事蔡松年、元帅左监军白彦敬,随行领军保护的大将是石抹燕山。从双方议和代表的官职看来,也算基本对等。

但双方议和的第一天就发生了激烈的碰撞。

原来刚一见面,双方各自都带着一份自己拟定的和约蓝本。宋朝拟定的和约是:一、双方边境以长城为界,金国必须归还大宋所有土地,包括燕云十六州;二、金国必须向大宋称臣;三、金向大宋遣皇子为质。而金国提出的条件是,一、双方以长江为界,江南属宋,江北属金;二、宋必须向金称臣,宋国君之位需由金国策封;三、宋毎年向金国纳贡银一百万两,绢一百万匹。

从双方各自提出的初步条件来看,完全就是南辕北辙,根本不可能谈到一起去。因此立刻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范成大首先发难,道:“我大宋皇帝志在安民,所以才谕令息兵,与尔等议和,但依在下看来,你金邦根本没有议和的诚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