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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甜甜地笑了一下,说:“不是,有个朋友的狗丢了,正伤心呢。”

“哦,你很喜欢狗吗?”男友问。

“你呢?你喜欢我就喜欢。”她看着男友的一头白发,在想要是结婚了,不知道以他的身体能撑多久。

“我?我不喜欢狗。狗太吵了,我喜欢安静。”男友说。

“那我也不喜欢。”

乐雨把脚翘到男友腿上,男友的脸红了,快速瞥了边上的人一眼,又低头猛吃菜,吃得太快,呛到了,又开始喝水。

乐雨吃吃地笑,把两只脚都放上去。

这个男友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比她大15岁,看上去像个老头,头发白了一半,也不怎么打扮,邋里邋遢,一进包厢,就挨着最边上坐下,不唱歌,也不喝酒,一个人静静的。

她原本的目标放在聚会的发起人周总身上,周总40岁,有好几家公司,喜欢玩,爱热闹,从来不缺女人。

虽然竞争激烈,但现在行情不好,别说周总这样的,就是稍微年轻有为,长得帅,或者家势背景好点的男生,都有大把的女生在抢。

她也只能拿出各种手段应战,没办法,社会不是学校,要考虑的东西更多,也更现实,她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耍小性子,身段该放低的就该放低。

边上的女人整个人都贴到周总身上,喂他吃葡萄,还撒娇说:“周总,我还没坐过游艇呢。下次你一定要带我去。”

周总笑嘻嘻搂着那女人,说:“什么下次,明天就去!继方!你也来!”

周总冲那个白发中年人喊了句,那人点头笑了一下,没说话。

乐雨敏锐地觉察到哪里不对劲。周总跟人说话的口气随时在变,跟投资人、跟同事、跟下属都不一样。

那叫继方的男人看上去其貌不扬,周总跟他说话的口气却带着丝尊敬。

边上的人继续和周总调笑,乐雨的注意力却放在了继方身上,他穿的衣服,系的皮带、穿的鞋子,都是普通牌子,没什么稀奇,用的手机也不是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