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虽然说的很也对,但,我又不是一直都有养狗的想法,只是昨天看见它那么小小的一只,蜷缩在草丛里,下那么大的雨,却没有一个多雨的地方,太可怜了。”时念卿抚了抚小狗毛绒绒的身体,“苏媚,你别看它这会儿胖嘟嘟的,其实,它可瘦了。昨天毛被雨淋湿,全身瘦得只有一层皮。”

时念卿也不知道自己昨天看见这条小狗的时候,为什么不顾霍寒景的想法,非要把它带进房子,而且,决定要养它。

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去外祖父外祖母家里过暑假,时靳岩有次开车送她与宁苒过去,但是,却在途中,捡了一只她喜欢的小狗,养在外祖父外祖母家里。

那只小狗,养了很多年。

时念卿那时总是期盼赶紧放假,然后回去看那条狗。

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

可,她每次去晋城的时候,远远的,那条狗如果发现了她的身影,都会欢天喜地跑过来迎接她,在她面前,又是跳又是蹦的,还不停打滚卖萌。

那是时念卿第一次养狗。

时靳岩见她那么喜欢小狗,给它取了名字:小布丁。

小布丁是被一辆车,撞死的。

死的时候,嘴里还叼着帮她找回来的那只不小心遗失在什么街道角落的发卡。

卡车,是懒腰从它肚子上碾压过去的。

那时,她正坐在院子里,哭着给宁苒打电话,说她最心爱的发卡丢了。

她听到邻居说她的狗狗被车碾压死的时候,跟着外祖父外祖母赶过去,小布丁漆黑的眼睛,正望着他们家的方向。

她从它嘴里取下发卡,一直喘得很厉害的小布丁,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后来,她还养过很多条狗。

但,再也没有第二个小布丁。

而且,时念卿在温哥华流浪的时候,为了生存下去,她总是做最辛苦的工作。

时常忙到半夜才走路回家。

记忆最深的那次,是她洗了五座大山那么多的碗,回出租屋的路上,突然下起了暴雨。

那时候没有钱,时念卿都是租最便宜的房子。

地段,向来偏僻。

那次下雨,她抱头乱窜,却硬是没有找到任何躲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