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森:我就是个穿书的,不是什么妖孽

第41章 项目

凌霄,一个龟毛直男癌,看到别人挑食不一脚将人踢出去就算好的了,还能一个菜叶子一个菜叶子的帮人挑菜?

余枫迷惑了。

“你……你们?”

江森自然的端起没有香菜的竹笋煨排骨,满足的喝了一口,果然美味,和他之前喝的分毫不差。看来写小说的作者口味和他一样,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他抬头,见凌霄朋友的目光在他二人之间来回逡巡,便解释道:“我从小便不吃香菜,凌霄习惯好,不浪费食物,帮我挑出来。”

凌霄眼睛都没抬,只在一旁赞同点头,手中的动作一点没停。

余枫:“……哦。”

重点是这个吗?重点明明是凌霄居然不逼着一个挑食的人硬吃下去,反而帮忙挑出来,还不嫌弃地自己吃?

还记得当年,他的挑食,应良东的挑食,甚至应良东他爸的挑食,哪个不是凌霄治好的?

不仅用眼神监督他们,鄙视他们,凌迟他们,最无耻的是,不知在哪儿找了几个幼儿园小朋友,一到他们吃饭,就见缝插针的背《悯农》,直到他们害臊地自动把食物全部吃下去为止。

妈的,双标狗!

还人家暗恋他,分明是他暗恋人家,到我这炫耀喂狗粮来着。

还是太年轻啊。余枫替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泪,需要一碗竹笋煨腊排骨才能勉强补偿。

这菜实在太过精致,本就没剩下多少,余枫就要将剩下的一碗汤全舀到自己碗中,汤勺却被“啪嗒”一声打掉。

江森茫然抬头:“怎么了?”

凌霄淡定甩锅:“没什么,余枫平时太过娇惯自己,汤勺都拿不稳。”

余枫:“……”

现在断绝关系还来得及吗?

重色轻友,其心可诛!

说完,凌霄装作没事人一样,将最后的汤全舀到江森碗里,并一一挑去香菜。

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我为什么要做这瓦数巨大的电灯泡?我宁愿跟陈依依去吃草,也不至于连口汤也喝不到。

余枫面无表情的想。

一顿饭,江森和凌霄都吃的很满足,只有余枫既没吃饱,又有点消化不良。

没吃饱是生理上的,消化不良是心理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