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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奔之后最想干什么?”
“嗯………………还是开饭店吧,开在大山旁边儿,摸鱼打鸟也方便哈哈哈。”
“那让南怀卿来帮忙做糖葫芦。”
“好。”
“别让北怀余再切菜了,也不知他刀工到底那里好了,满屋子菜叶子乱飞还懒得去捡。”
“那以后我每天都给你煮红豆粥。”
红豆的甜味儿在唇齿晕开来,混合着米香,白瓷小碗已经见底,但是沁人心脾的甜依旧萦绕在舌尖,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
”好。”
作者有话要说:甜不甜?!
你们就说甜不甜?!
☆、青梅如豆回首嗅
“咻咻咻咻咻!!!!”几只剑刺破空气的声音异常响亮,然后十分精准的扎死了一只野兔子,
当时野兔子正在肯胡萝卜啃的正欢,结果就突然被一箭穿心了,
兔兔死不瞑目,
在一旁蹲点儿的于小仙眼睛瞬间放大,一路狂奔过去,举起那只死的很惨的野兔子给白小粥看,
“射中了!!!!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
虽然说当时两个人都一致决定私奔,但是豪言壮语说出去容易,经济困难还是非常难搞,于是两个人决定重操旧业—————打野兔子,
幸好两个人都是有一定基础的,所以也不至于穷困潦倒,
白小粥把弓箭扔在地上,拿过那只死兔子,非常满意的笑了一下,说道:“最近的手气越来越好了,等会儿咱俩下河摸鱼去,给晚饭做作准备。”
于小仙一边扒拉那只死兔子一边点头,
白小粥看她这么开心,想了想,还是说道:“我们要不还是去剑絮道吧?”
于小仙有些不解的抬起头说道:“剑絮道?去那里干什么??南怀卿他们不应该还在回来的路上吗?”
“嗯…………这个嘛…………嗯…………。”
白小粥实在是没好意思说,是因为她们俩实在是太穷了,不知道还可以去找谁求救了,啊,本来还有一个北怀余,但是那边的兄弟的味道实在是令人感动,她害怕南怀卿他们还没回来她们就被香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