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隼人:2300LP,手牌:5→4】
【影雄之烬-神子晶】【DEF1950→ATK2450】
【勇者衍生物】(光之圣剑-丹内尔、星空蝶)【DEF2000→ATK2000】
后场:【命运之旅路】【影依的伪典】【彩虹栗子球】
「然后,【E-hero暗黑盖亚】攻击【勇者衍生物】!」霸王十代指向隼人道,「虽然它不会被战斗破坏,但这3500点的战斗伤害足够终结一切!」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彩虹的帷幕忽然在【E-hero暗黑盖亚】面前升起,挡下了【E-hero暗黑盖亚】想要攻击的动作,同时一个声音响起:「库里库里~」
「这个声音?」熟悉的栗子球语,让霸王十代的脑海中下意识浮现出一个长著翅膀的毛球怪兽,但是站在彩虹帷幕之后的、却不是他第一时间想起的那只怪兽,而是专属于小林隼人的、真正的「塔玛希」。
「牌之巅、傲世间,有我隼人方有天!」嚣张地念著台词,隼人抬起决斗盘道,「就在你的【E-hero暗黑盖亚】发起攻击宣言的同时、我也使用了我手中这张卡片的效果呢。」
「在我即将狗带之际才能使用,库里波救我,将【彩虹栗子球】给【E-hero暗黑盖亚】装备、并让其不能攻击!」
在【E-hero暗黑盖亚】攻击宣言之际,发动的可不止它的效果,隼人同样从手中打出了【彩虹栗子球】,这张卡片甚至不是霸王十代的【天降的宝牌】带来的、而是上个回合结束阶段时隼人就留在手中的卡片。
——什么叫真正的塔玛希啊(战术后仰)
【彩虹栗子球】的效果是先从手牌发动,效果处理时再装备给【E-hero暗黑盖亚】,因此即使霸王十代已经特别谨慎地把【C·hero混沌侠】的效果一直留到现在,也对那张【彩虹栗子球】没有什么办法。
【C·hero混沌侠】可以让场上一张卡的效果无效一回合,但【彩虹栗子球】在效果未处理时仍在隼人手中,无法被无效;现在它已被打出,即使将其效果无效,霸王十代的【E-hero暗黑盖亚】也已经发起过攻击宣言、无法再攻击一次了。
「这就是我的Aibo的力量啊,真是羁羁又绊绊,你们有没有这样充满羁绊的Aibo啊?」看向霸王十代,隼人笑著问道,「问你呢,十代——为了追求力量,你的【羽翼栗子球】又去了哪里?」
「.」面对隼人的提问,霸王十代看了眼自己的卡组,那之中早已没有了【羽翼栗子球】的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暗黑栗子球】。
可即使那张卡在自己手中,固然能在【彩虹栗子球】以自己场上的恶魔族融合怪兽【E-hero暗黑盖亚】为对象发动效果时连锁发动效果,但它的力量却对【彩虹栗子球】同样不起作用。
羁绊?那种东西.
「那种东西,为了追求力量、我不需要!」斩钉截铁地说著,霸王十代打出手上的卡片,「你是觉得,这样就到此为止了吗,小林隼人?我的力量、不止于此!」
将自己手中最后的卡片展示出来,霸王十代厉声道:「【M·hero炉火】效果检索的这张速攻魔法卡【假面变化】,将决定最终的胜局!」
「为了防备你的卡片,到现在【C·hero混沌侠】的效果一直没被使用过,现在我也不需要它了,将其送去我的墓地,从额外卡组特殊召唤同为暗属性怪兽的这张【M·hero】!」
「张开你的爪牙——【M·hero暗鬼】!」
由【M·hero】融合而来的【C·hero混沌侠】最终却又变回了【M·hero】,在【假面变化】的效果下,一体全新的、未曾进行过攻击的暗属性【M·hero】出现在霸王十代场上!
【M·hero暗鬼】【8☆/暗】
【战士族/融合/效果】
【2800/1200】
「【M·hero暗鬼】将获得【E·hero日出侠】根据光、暗、地三种属性提供的600点攻击力加成,攻击力来到3400点,我用其攻击——【影雄之烬-神子晶】!」
谐音「英雄之烬」的【影雄之烬-神子晶】对上【M·hero暗鬼】,全新登场的后者有著完全凌驾于前者的攻击力,在浑身缠绕著黑气的【M·hero暗鬼】的攻击中,【影雄之烬-神子晶】没能抗住攻击,被破坏送去了墓地。
【影依】和【神影依】还是不同的,被送去墓地的【影雄之烬-神子晶】理所当然地没有任何效果可以发动,并且因为其表示形式在之前被【E-hero暗黑盖亚】扭转了的缘故,隼人也要因此而受到近千点的战斗伤害。
【M·hero暗鬼】【ATK2800→3400】
【小林隼人:2300→1350LP,手牌:4】
「还没结束、【M·hero暗鬼】在战斗破坏怪兽送去墓地时、其效果发动,从我的卡组中检索一张【变化】的速攻魔法卡加入手卡。我选择第三张【假面变化】!」
从卡组中取出了第三张也是最后一张【假面变化】,霸王十代将其直接打出道,「然后我要再度发动【假面变化】,将我的【M·hero暗鬼】送去墓地、特殊召唤第二体【M·hero暗鬼】!」
【M·hero暗鬼】【ATK2800→3400】
打出最后的手牌,霸王十代场上降临了第二体【M·hero暗鬼】,其还能继续打出攻击,并且其攻击力为3400点,即使攻击目标是还有一次不会被战斗破坏抗性的【勇者衍生物】、也能对隼人造成足足1400点的战斗伤害、清空其剩余的基本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