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看着独眼惨败的尸体,半天没一个人敢说话,任由沈谬带走人。
这个少年匪头,早就名遍荆州,他们先前自诩荆州第一土匪寨,倒是不屑他那小土匪寨。
但是这次他们是真的怕了。
单单怕他一个人,就足够了。
————
明裳歌窝在男人的怀里,身下的马匹在飞驰,发丝也随风飘荡着,但人坐在上面却很平稳。
先前被人猛删一耳光的痛劲儿已经缓和不少了,她抬了抬头,但却只能看到男人瘦削的下巴。
“沈谬,你蓝黑抹额松了。”
男人淡淡地“嗯”了一声。
“沈谬,你头发怎么保养得那么好啊,我也想用跟你一样的头油。”
“沈谬,……”
男人原本正目视前方御马,但却突然低头瞥了一眼怀里的女人。
“明裳歌,你被人家那一耳光打得脑子不清醒了?”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名字啊?”
“……”
沈谬不打算再理她了。
“沈谬,你好凶呀。”
马匹突然被勒停,还没等明裳歌反应过来,她又被人给抱下了马。
先前被他抱上马,她也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沈谬抱她来到一条溪水边,然后将她小心翼翼地放在溪边的大块鹅卵石上。
“先用水擦擦你的脸,徐老那儿也没有药材可医治你这伤,等会我带你去镇上的医馆看看。”
被他这么一说,明裳歌也发觉了。
自己的嘴角还残留了干涸的血渍。
她努努嘴:“这也没有镜子啊,我怎么擦脸,你帮我擦。”
说完,她把脸往前伸去。
沈谬咬住后槽牙:“明裳歌,你别得寸进尺。”
“我这哪儿是得寸进尺?若是扬威大将军的孙女死在了你这土匪寨,你觉得你能再活几天?”
沈谬咬咬牙,把另一只手拿着的红缨银刀放在了地上。
他撕下里衣一块布料,去溪边沾水。
“沈谬快帮我看看,好看吗?”
小姑娘先前散落的发丝,此时被她随手编了几股麻花辫,犹豫编得比较匆忙,还有几缕发丝缀落在耳旁。
发尾,是用他银刀上的红缨细绳绑住的。
“你刀上的缨穗真好看,我揪下来一根细绳绑头发啦。”
其实,武器上的红缨是用来吸血的。
沈谬是最不喜别人动他的银刀的。
他看着明裳歌左边的脸略微肿胀,嘴角因为磕到了牙,流了一块血渍。
此时的她,即使再好的容颜,也抵挡不住她的落魄。
沈谬右手拿着沾满溪水的布块,食指不自觉地蜷缩。
她还在继续追问:“好看吗?”
不好看。
寨里小猪仔的头都没她肿。
但这时,沈谬却无知觉地点了点头。
“嗯。”
作者有话要说:沈谬:我是怕我媳妇打我(打死不承认自己怕老婆,抱胸哼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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