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第一次和非血亲同类相处的崽崽兴奋了。

他两只前爪搭在羌活肩上,试图和他讲道理:“我有杀死章如溪的独特方法。我得留在这里,把他的人头送给我miamia当礼物。我要叫我miamia,以后都放心大胆走在阳光下。”小猫咪的恐死症只在同类面前发作。要一只百日的小猫咪对万事万物都抱有旺盛的慈悲心实在是强猫所难。

羌活回头望他一眼,并不太能领会小公主的诗意胸怀:“我娘,死在了章老贼的手下,就在几天之前。”他面上是惯常的冷漠:“因为她不是百尾猫。”

崽崽默了。

“你留在这里要拿的是礼物,”羌活双眸微眯,了无生趣的双眸微微湿润,“我要拿的,是我活下去的生志。”

“我此生只存手刃仇寇之志,绝不逃去外边苟且偷生。”

崽崽个怂货埋脖子,又求救一般支支吾吾喊了一声“爹爹——”。心下慌的一批:剧本里不是这么写的,我该怎么接。

他还没想好怎么接,投鼠忌器的小心思才刚刚萌芽,零零索索的声音便自密道出口方向传来。轻一脚,重一脚,恍如醉酒夜归的男人,摇摇晃晃向着他们走来。

第107章 替身

脚步声由远及近, 伴随着朦胧的烛火光芒,不急不慢向他们走来。从崽崽的视角来看, 那是一团莹白的光逐渐照亮灰暗的谷道, 圣洁又安详的模样。只是下一瞬,纯而莹润的暖白色光与遍布谷道的小红灯笼交织,好似素衣上染了星星点点的血色。

白光之后紧接着出现一抹黑色的身影。瘦长,且嶙峋, 锋利的剪刀一般将染血的素衣分作两边。

那是剪刀一般瘦长的人又无比衰老的一张脸,崽崽的见到他的第一面便感受到了浓重的死气。

苟师伯说得对, 他就快要油尽灯枯了。崽崽这般想。

崽崽在章如溪的脸上看到了死相, 对方却从他身上看到了生志。章如溪直接忽视了羌活, 在崽崽面前蹲下身来:“你是……霍糖?”

崽崽内心狂翻白眼:我离家出走才两天,讨厌的舅舅就已经把他的身份昭告天下。我随便往个活人面前一杵, 谁都能认得出来这是霍潜的儿子霍糖。

讨厌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