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专业?你是杀手?”雨果试探性地问。
“不。”丁修否定的语气风轻云淡,却又叫人生不出怀疑的心思。
“可惜了。”雨果笑了下,摇了摇头。
丁修问她:“可惜什么?”
“你去当杀手的话,一定能赚很多钱。”
“赚很多钱干嘛?”
“花呀。哪怕你自己不喜欢花钱,也可以用钱去帮助其他人。”雨果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想到的是孤儿院的那些孩子。
雨果是一名神偷,但曾经的她却并不喜欢偷东西。
孤儿院受元凤岐庇护,但元凤岐却没有将多少精力花在那边。每月他会打一笔固定的钱到孤儿院的账户上,然后便专注于元岗村和钻石市场的事务。
这笔钱只有很小的一部分用在孩子们身上,大头都被那里的工作人员给贪墨了。
雨果是从那里出来的,一开始她只想多打几份工来帮助孩子们,可是很快便发现哪怕自己不眠不休,赚到的钱都是杯水车薪。
后来她认识了弗洛,并通过弗洛的介绍加入了一个名叫侠义社的组织。从那之后,雨果便开始了自己的偷窃生涯。
雨果偷窃的次数很多,但她从未改变过自己的初心,哪怕直到现在,她也严格地遵守着盗亦有道的底线。
雨果已经不记得自己为孤儿院的孩子们花了多少钱,改善伙食、看病、读书,乃至于孩子们十二岁之后离开孤儿院去社会上谋生,其间种种都和她付出的努力有着莫大的关系。
雨果望着丁修又说道:“你看,你在钻石市场里卖的那些晶核,其实也卖不了多少钱,可能还不如你去干一笔卖买来得多。”
她说着,用手做了一个刀砍脖子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