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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现在竟然有这样的好机会,路德维斯只觉得口水都涌了出来,激动地道:“好,好,我来帮你尝尝!”

陶元圆先给他倒了一小杯,叮嘱他道:“虽然这是中度酒,但是酒精的度数也很高了。你先前没怎么喝过酒的话,中度酒也很容易醉的,所以不要喝太多……”

“放心吧,我是矮人,骨子里就刻着酒的基因!”路德维斯迫不及待地就把那杯酒给闷了,然后他的脸变得五颜六色,就像打翻了个酱油铺,“噗咳咳,好辣!!”

为了避免浪费,他勉强把酒咽了下去,跳到了椅子下,嘶嘶地吐着舌头,向陶元圆讨水喝。

“我的舌头好像都麻了,这酒好厉害呀!”

陶元圆忙给他倒了一大杯凉白开,懊恼地道:“抱歉,我还以为中度酒你能受得了——看来我还得找别人再试试。”

“不不不,不要找别人!”路德维斯激动地道,“我能行,我能行!”

陶元圆见他才喝了一杯酒,脸蛋就红扑扑的,狐疑地道:“你真的能行吗?”

“能行的!”路德维斯拍拍自己的胸口,道,“而且我是布罗姆家族的人,偷喝——咳,品尝过许多种类的酒,所以让我来品鉴,你可是找对人了!”

他双眼直直地盯着桌上的酒壶,“这些都是不同口味的酒吗?有没有先前那种酒那么带劲?”

陶元圆于是又给他倒了一杯。

路德维斯这次可有经验了,先小口小口的品尝,等酒精先在味蕾间炸开,然后再缓缓吞咽……

他的脸上荡漾出幸福的红晕,捧着酒杯,就仿佛捧着珍宝。

到后面他喝醉了,都不用陶元圆给他倒酒,拿起酒壶就咕咚咕咚地灌,仿佛喝水一样,并且边喝还边道:“元,元圆……你的酒太好喝了!要是以前图克林城有这样的酒,我愿意用光我所有的零用钱,倾家荡产地买它们——你可别不相信!纵使在我们地下酿了足足一年的酒,我喝过,都没你弄的酒好喝……太,太好喝了,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