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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兰第一天拎了一百双布鞋出门,去了菜市场门口,她开价四元一双,一般还价不低于三块五的,她也卖。

很多人喜欢她的鞋子,特别是小孩子的布鞋,她还给绣了可爱的图案在上面,很多人买的时候,都会带上一双或几双小孩子的布鞋。

特别是沈兰的布鞋不要票,比供销社的也不会贵,对于布票紧张的人来说,是不错的选择。

一天下来,一百双布鞋差不多卖光了。

隔天,沈兰又带了两百双,沈兰有了第一天的经验,弄出了个家庭套餐,单买四元一双,买三双以后,每双少两毛。

这一下,也没人还价了,很多人都是买的三双以上。

生意正忙的时候,沈兰看见了熟人:郑艳红。

郑艳红挎着帆布包,与同事一起路过,看沈兰的摊子面前人多,就想看看是卖什么的。

结果看到招呼顾客的,正是她那好儿媳。

郑艳红顿时觉得鼻子都气歪了,当即想装作没看到,转身要走。

她同事却看上了沈兰家的布鞋,听说买三双每双少两毛,又准备多买几双。

郑艳红只能走远一点等着。

沈兰原本没看到郑艳红,是杜若歌来给她送饭,看到了自家妈。

“妈,你怎么在这里?”

杜若歌问完又警惕地看向沈兰的摊子。

郑艳红不想认儿媳,觉得丢脸,可是儿子不可能不认,她下巴微抬,“路过。”

看儿子一脸狐疑地看着他,她不由火大,“你那是什么眼神?她怎么能让你也来摆摊!你跟她结婚,只会吃苦。”

杜若歌语重心长地说:“我是男子汉,吃点苦怕什么。妈,沈兰不容易,她靠自己劳动致富,您可别来捣乱。”

郑艳红顿时风中凌乱。她这儿子算是白养了,有了媳妇忘了娘,她压下怒气,“我是路过,你秦阿姨觉得沈兰的布鞋不错,在买呢。”

杜若歌一看,秦阿姨确实在买鞋子,才知道误会了郑艳红。

他有些尴尬,沈兰这时也看见了他们,“郑阿姨,你也看看鞋子,有喜欢的,我送您和叔叔。”

明明已经跟自己的儿子结了婚,却管自己叫阿姨。郑艳红对沈兰更有意见了,却不想想,明明是自己先不承认沈兰这个媳妇的。

此时秦阿姨已经买好了鞋子,郑艳红走过去,对鞋子挑挑选选,杜若歌把饭塞给沈兰,把小板凳给她,让她边上吃饭去,他来招呼顾客。

秦阿姨一看,“小歌,这是你谁呀?你来帮着看店?”

郑艳红急急向杜若歌使眼色,杜若歌却当没看到,“秦阿姨,这是我媳妇儿,沈兰。您下次要买布鞋,或者成衣、床品,都可以去我们那边的店子。店子现在正在装修,过几天就能开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