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沈则宁完全无法拒绝撒娇的崽子,只好买了下来,还在崽子的要求下,直接买了三双,一家三口一人一双。
他们俩都不好意思去穿这个过于可爱的兔子拖鞋,只有沈筠穿得开心,每天回家都变得主动要换鞋,不用白泱催了,就连洗拖鞋的时候都要自己亲自动手刷两下,保证白白的小兔子耳朵一尘不染没有沾上灰才行。
裴念回来了之后,沈筠一时兴奋到忘形,一次在和裴念玩耍打闹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茶几上装过红心火龙果的小碗。
碗里的火龙果已经被吃完了,可残留的果汁还在,当时小龙崽正玩的开心,裴念也只是顺手将碗捡起来,和沈筠一起草草擦了下地板就继续去玩了。
谁都没有注意到沈筠最爱的兔子小拖鞋上,已经沾到了火龙果汁,沾到果汁的地方还正好被兔子耳朵给挡住了,他们第二天才发现,但那时候火龙果汁已经洗不掉了,不管怎么洗都还会残留下一个浅浅的粉色印子。
沈筠很难过,难过得让沈则宁再给他买了一双小兔子拖鞋,甚至还让沈则宁给自己和白泱也买了一双备用的。
“条条也太喜欢这个拖鞋了吧。”沈则宁当时还有些头疼,对白泱说道,生怕小龙崽子会继续让他买上一沓屯着。
现在白泱的储物袋里有两双一模一样的兔子拖鞋,他已经不记得哪个是先买的哪个是备用的了,只好闭着眼随便拿了一双,递给沈三。
“先把这个穿上吧,不然走出去会硌脚。”
沈三虽然看着和活人无异,但浑身的皮肉筋骨皆由上好的灵材制成,不会轻易出现破损,就算是不穿鞋也没事。
但主人的道侣……不,是老板娘。
老板娘的好意他并不想拒绝。
“……谢谢。”沈三好像还不太习惯似的,生涩地道了声谢,举着小兔子拖鞋观察了几秒,就将其穿在了脚上。
白泱的鞋码要比沈三的要小上一些,脚后跟露了一点点在外面,看起来有些滑稽又有些可爱。
沈则宁把观光摆渡车从路边开到工坊的大门口,还没停稳就一眼就看见了沈三脚上那双显眼的毛茸茸小兔子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