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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吃顿饭吧,拜托你。”

那声音明明是搔着她的耳膜, 却也揪紧了她的心。

常洛灵演不下去了。

“……好。”

电话挂断, 常洛灵第一时间赶到了食堂。

谢宜铭来得比她还早些, 远远的,她放慢脚步, 好趁他还没发现自己时,尽情看上他几眼。

运动会时换上短袖短裤的他, 明明称得上健壮, 但这会儿风衣一穿,就变成了个单薄的瘦高个儿, 孤零零立在角落, 像株迎风摇曳的白杨。

那张脸依然是冷的、傲的, 站在人群里, 却谁也不看。全然想不到上一秒, 还在电话里请求她陪自己吃饭。

如果常洛灵不认识他,或许也会觉得, 他是个天生冷漠、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不懂得珍惜, 更不会难过,自然也不会受伤。

但有时候, 常洛灵觉得他比自己想象中脆弱许多。

和这种怪胎相处, 真是个难题。

可谁叫她就是喜欢这个怪胎呢。

常洛灵调整了一下五官, 面无表情地走上前:“喂。”

谢宜铭闻声低头看向她,愣怔了一秒,突然笑了。

没有克制,也没有掩饰,是真真切切感到开心的笑。

“你来啦。”连声音都起了点波澜。

常洛灵不敢看他,只怕自己下一秒也要笑出来,转身快步往食堂里走。

身后的脚步跟得很紧,她被笼在一团熟悉的气息里。

直到快走到窗口,常洛灵站定脚步,昂头一个个看去。

“猪脚饭在那里。”谢宜铭以为她在寻找,抬手指了指。

“我吃过晚饭了。”说完,她心底忽然起了点坏心思,“我给你买份猪脚饭怎么样?”

谢宜铭没说话,垂眼看着她,不知在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