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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过。”

“等我们的粮食收了,去一趟好不好?”宁蓁眼睛亮亮的,除了有正事,她还想到处看看,感受一下古代的繁华。

“去不了。”陈云为拒绝的十分无情。

“为什么?”宁蓁停住脚步,“你们难道打算住在哪里就一辈子不出门吧?”

陈云为:“你知道这里离京城有多远?坐马车也要两个月,来回就要四个月,随便出趟门就得半年,这半年在路上吃喝住都是问题,还什么都做不了,宁蓁,过日子可不是玩。”

宁蓁挽了下袖子,学他一本正经的:“陈云为,我也不是在玩!”

她看着晚上波光粼粼的水面,语气十分自信:“反正到时候你就会同意的。”

在现代,研发出了杂交水稻的人可是被尊为国士的,她当然担当不起,但献出这样的种子,也算是大贡献了吧?朝廷怎么不得赏个几百上千两?

只要到时候看到丰收的成果,陈云为一个读书人,怎么会意识不到这种东西意味着什么。

两人真就只绕小河走了一圈,陈云为已经微喘,锻炼的事还需要循序渐进。

宁蓁每天的生活还算清闲,地里涨势良好,陈云行不醉酒的时候没事干,把草清理的干干净净,不怎么需要她。

家里除了她自己住的屋子和自己的衣裳,其他也不用她做,不过她还是会经常帮忙做个饭。

她最经常做的,就是去找陈云为,她也不白打扰人家,照着写多少有些慢,她就在一旁念,陈云为写,开始他还不让她来,后来习惯了也就随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