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想过,沈漫九是因为惧怕他,怨恨他,才选择逃离他。

但他们两个天生就该是一对,从小时候寺庙初见,再到那年夏天她救了在格斗台上奄奄一息的他,她一点点扒开他身上的泥土,她给过他从未得到过的爱与关怀,他又怎么可能放手。

他漆黑眼底暗流涌动,既然她说不认识他,那他就陪她演好了。

“是,你喜欢我喜欢的要命,当年追着我不放,不信的话我可以给你看你写给我情书。”

沈漫九抬眸看了他一眼,他长相完美到无可挑剔,皮相好看的不少见,可他是连骨相都优越,轮廓深邃利落,墨眸幽深,睫毛甚至比她的还要长,黑色西装勾勒着劲瘦挺拔的身形。

她会被他吸引也不足为奇。

相比于沈渊,沈漫九更倾向于相信秦灼说的,刚好对上了她那片空白的记忆,以及最初两年里有些错乱的记忆与梦境。

最重要的是,就算不记得了,她对秦灼,并非毫无感觉。

沈漫九几乎是无意识地抠着自己的手臂,白嫩的手臂被她生生用指甲抠出了血痕,“但我真的不记得了,我失去了四个月的记忆。”

“忘了我还来找我?”

沈漫九沉默片刻,真的是巧合。

“我在每日时闻工作,这次来打扰您,是想请问可不可以采访您。”

采访他?

秦灼没想到有朝一日沈漫九会对她用上敬语,他觉得这个您格外刺耳,像是一条冰冷的线,划开他和沈漫九之间的距离。

他皱眉盯着她手臂,伸手拍掉她的手,语气又坏又痞,“别他妈抠了,再抠就烂了,跟老子在一起就这么难熬?”

沈漫九这才反应过来,手臂又被她抠出血了,她无时无刻不想要摆脱沈渊的控制,手臂上的这块芯片,几乎成了她的心魔,她总会无意识地去抠这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