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8章 灵犀共生契(下)

通过最初与他的较量、与二明、大明、王秋儿的战斗测试,通过强行灌入毁灭能量观察其反应,通过评估其武魂特性和战斗意志。

舞轻璇判断:眼前这个青年,虽目前实力远逊于自己,但其成长潜力、韧性,以及对毁灭能量的初步适应性,都远超寻常魂师。任其自由发展,未来超越她现有层次,成就半神,甚至成为毁灭神王眼中更完美的“寄生容器”候选,可能性不低。

但舞轻璇并非甘愿完全成为玄冥的棋子。

她有自己的野心和算计。她设想的最佳路径是:借助自己体内现有的毁灭神力,在灵犀共生契的框架下,巧妙引导和辅助贾有才成长,助他未来成就半神之位。

之所以将目标锁定在“半神”而非“真神”,是因毁灭一系的特性。它没有常规意义上的神位传承,其力量本质更倾向于寄生、吞噬与毁灭性的同化。强行追求真神,极大概率会被更高层次的毁灭意志彻底吞噬,失去自我。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她不想让毁灭神王降临这个世界。

一旦贾有才成就半神,凭借灵犀共生契的效力,舞轻璇便能共享其部分力量与生命本源。

届时,她便能借助贾有才这个“桥梁”,间接获得半神层次的力量加持,实现自身实力飞跃,甚至窥见一丝更高境界的奥秘。

这是一场她精心策划的、对贾有才未来潜力的豪赌与投资。

赌赢了,双赢(至少在她看来)。她得到半神级的力量共享,贾有才得到“帮助”和快速成长。至于贾有才最终是否会沦为玄冥的容器,或者契约是否会带来其他不可控的后果,那是以后要考虑的问题。

契约的具体效果与代价:

深度契约双方建立起超越普通精神链接、直达生命本源的联系。双方能清晰感知到对方心脉的跳动,甚至能隐约共享一部分最基础的情绪波动和身体状态。

力量共享(单向为主):契约更倾向于舞轻璇作为“主导方”和“投资者”,未来贾有才实力提升,其部分增长会通过契约联系,缓慢而持续地反馈给舞轻璇,强化她的生命本源与力量上限。反之,舞轻璇现有的力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辅助或影响贾有才。

伤害共担(不对等):一方遭受致命重创或死亡,另一方会受到强烈冲击。若贾有才死亡,舞轻璇会遭受重创,生命本源受损,实力大幅倒退,但不一定立刻死亡。若舞轻璇死亡,贾有才受到的冲击相对更大,身体会迅速衰竭,大概率随之陨落。

解除可能:舞轻璇既然能布下此契,自然留有后手。她掌握着契约的核心符文与解除的关键法门。这是她给自己留的退路,以防贾有才这个“投资品”出现不可控的恶化,或者出现更好的“合作者”时,能够及时止损甚至……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