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旧友接风洗尘,朱雀让人去把他私藏的好酒搬出来:“琳琅,这是你来,一般人可喝不上那样醇厚的好酒。那酒啊,还是我叔父当家时藏下的,拿来就有三十年了,这又藏了二十几年,琳琅,我跟你说……”
“当家的。”
在禹山上管账的“多面书生”秦天凌听说寨子里来了女客,当家老大朱雀还叫人去取最珍藏的酒来,他好奇过来瞧,一来就听到那声“琳琅”。
秦天凌摇扇朗笑:“秦某还猜是谁,若是‘江湖儿女义气重,最是难负琳琅娘’所指的那位琳琅姑娘,就是搬出禹山全部好酒相款待,亦是值当的了。”
朱雀回首,眉开眼笑:“天凌,你是不是闻着酒香才来的?”
“难道我能分到这样的好酒?”
“能啊,不过要等我和琳琅喝剩了,才有你的份呢。”
“以你酒品,我最好还是不要惦记了。”
谢琳琅荆钗布裙。
秦天凌听底下报信的人形容不是这样的,报信的人说,山下来的姑娘通身衣饰华贵,美得像仙女下凡,仙女腰上那块玉佩,卖了估计能养活寨子一整年。秦天凌打量了谢琳琅,他眯了眯眼,旋即合扇抱拳:“琳琅姑娘,久仰。”
朱雀看看两人,在旁引荐道:“琳琅,这是我们黑风寨的账房先生,叫秦天凌。”
谢琳琅点头:“‘多面书生’的名号也很响亮,幸会。”
秦天凌心里浮起疑团,这位琳琅姑娘和他想的不一样,或者说,和朱雀提到的不一样,朱雀每每提及这位故交,无一不是笑得脸上像长了花,说琳琅是世上最有趣的姑娘,她热情豪气,能打架,会喝酒,人还长得漂亮,简直十全十美。
哈,有趣?热情豪气?
秦天凌半点感觉不出来,他只觉得,眼前的姑娘脸色微白,没有笑容,透露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朱雀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他夹在中间,尴尬咳了一声,急忙推着琳琅往前厅的方向去:“琳琅啊,天凌就是话多,我们不用理他,走走走,喝酒去。”
堂堂黑风寨的大当家,今夜醉得一塌糊涂。
谢琳琅看朱雀被人架走,她也起身往外走,有人要扶她,她推开了,说自己没醉。她摇摇晃晃,往给她准备的客房去,在要推开门的时候,听到身后有人唤她道:“琳琅姑娘。”
回首,秦天凌站在院落中。
秦天凌抬手,他拿着一支步摇,朝她走来,笑说道:“光是你的这支步摇,就可谓价值连城。那位夜大人,是将你送进皇宫里去当娘娘了吗?”
琳琅皱眉,她怒气冲冲自他手上抢回了步摇:“与你无关的事,你少管!”
秦天凌冷笑:“秦某只是想提醒姑娘几句,女人,容易为情所困,为情所惑,你怎样,的确与我无关,但如果你招惹了天家、朝廷、官衙,想到来禹山避难,把灾祸引至了禹山,那就与我有关了。”
谢琳琅垂下眼,夜风生凉。
“我不会。”她握紧了步摇,一字一句郑重道,“我连累谁,都不会连累朱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