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最终我的肚子成功的打败了我的脑袋。

正当我捧着一碗饭不顾形象的开始大吃的时候,叶子轩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小西,我不想逼你。不是有句话这么说么,你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所以该转身的时候也应该看看身后站着的人,不是吗?”叶子轩难得说了一句正经话,我听着话倒也有几分耳熟。

这话说的文艺,当初大学我追纪齐辰的时候,李月颖也经常这么劝我,她虽然觉我有追纪齐辰这么一个远大而宏伟的目标,总比我整日混吃等死要好得多,但有时候又觉得我追纪齐辰这事儿跟夸父逐日没什么区别,最后就算不被太阳烤死,也要被累死。所以闲的没事的时候也会抱着挽救濒危物种的心去劝我几句,让我换个比追纪齐辰小一点的目标。

可我是个不撞南墙不死心的人,再说有些事儿变成了习惯就更加不容易改掉了。

比如大一开始我习惯一出教室就往纪齐辰班门口跑,比如大二的时候我习惯上大课的时候坐在纪齐辰后面欣赏他的背影,又比如大三的时候我已经开始习惯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给纪齐辰手机发个短信。

也许爱情这回事就是这样吧,跟把大象放冰箱里的三个步骤差不多,只不过爱情是四个步骤,最开始是执着,然后是执念,接着是习惯,最后就改不掉了。

我不是超人,其实也有累的时候。

大一的时候是我追纪齐辰最白热化的一个阶段,我几乎卯足了劲儿出现在所有纪齐辰能出现的地方,甚至男厕所门口。

我总想着即便在纪齐辰口中得不到什么满意的回答,至少混个脸熟也好啊!

就凭着这么奇葩的念头,我就像个变态一样成天跟着纪齐辰。

可是就这么追逐着眼看着大一上半学期过去了,下半学期也廖剩无几了,纪齐辰却还是像自备了屏蔽器一样,看到我依旧跟看到任何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然后继续擦肩而过。

哪怕我在篮球场旁边徘徊了好几天,都没有被他的篮球打到过一次,这让我感觉很抑郁,甚至开始怀疑了连接在我们之间的那条红线是不是被月老那个吝啬的家伙给私藏了。

终于有一天我觉得精疲力尽第一次放弃了去篮球场看纪齐辰打篮球的机会,一个人窝在图书馆研究莎士比亚,结果研究得出自己就是个悲剧这个结局以后,无精打采的出了借书区的门刚好碰到了正在登记借书的纪齐辰。

当时的我完全是出于习惯,脚下很自然的换了个方向就跟在纪齐辰后面到了走廊。

纪齐辰走了没几步忽然停在了那里,我赶紧也跟着停了下来,佯装路过。

却没想到纪齐辰几步走到我面前,颦眉问道:“你跟着我,有什么事吗?”

“我……”在心上人的面前,我就是再好的口才也因为肾上腺激素分泌过分旺盛而憋红了脸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纪齐辰站在原地等了半天,将左手上的书放到了右手上:“没什么事儿,就不要跟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