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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无因一一应了,但心里其实觉得朝秦操心过头。

他的确不喜欢人多的场合,但不代表他没有去过,虽说没有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本事,可缩在沙发上玩手机、见势不妙立刻逃跑的本事倒练得不错。

朋友包了会所的三层楼,停车时一个带着对讲机的西装男认出朝秦,对他说某人在等他。

朝秦跟着他往二楼走,怀里还有一个沈无因,路上遇到不少问好的人矜持地点点头就过去了,也有关系好些的问沈无因是哪一位,有的称先生有的称小姐,朝秦都没有反驳,只笑着说是我家的小孩。

朋友是位三十左右的青年,胸膛上纹着大朵玫瑰,笑起来很尽兴。

他像是对沈无因很感兴趣,人一坐下就问了一大堆问题,还试图亲手检验一下他的头发是不是假发,被朝秦毫不留情地拍开了。

男人严肃道:“对他尊重一点。”

朋友耸耸肩,同沈无因道歉:“对不起呀沈少爷。”

又笑朝秦,“好嘛你个集邮狂魔,这下高中生和女装大佬一起收啦。”

朝秦又淡淡地骂了他一句。

朋友拉着沈无因的胳膊站起身,说去给他介绍几个人认识,被朝秦拦了:“他不喜欢凑热闹,让他自己玩去吧。”

朋友皱眉,像是很不高兴地埋怨:“不喜欢凑热闹你带他来做什么,不怕被那群豺狼虎豹吃干净吗?”又转身嘱咐小孩:“遇到缠人的就摔个杯子,到处都有保安,他们会看到。”

等人走后,朋友给朝秦倒了杯酒,一脸看好戏的表情:“我都不知道你有看小情人争风吃醋的癖好。”

朝秦瞥他一眼:“你在说什么。”

“顾影帝今晚也来了哦,你上周带到梁二生日宴上那个姑娘也在,好像还有一个,我记不清叫什么了,是个歌手,见他那回染着粉头发。”

朝秦说出一个名字,朋友恍然大悟道:“对对对,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