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斯回摇摇头,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没了。”
声音竟也很好听,可说的词太短,低音一划而过像被短暂敲了一下的钢琴键,林漫想再听得清楚些却也一时不知怎么开口对话,低头收拾着医疗工具。
“我能再待会儿吗?”静悄悄的氛围里骤然传来他的声音。
他的声音有种莫名的辽阔感,深远而汹涌。林漫的听觉得到满足,可心里却有些不满,感觉对方没有道谢的打算,虽说为他包扎伤口是顺手的事,自己也没想求回报,但还是觉得不舒服。
她望了望店外的大雨,就算现在下班,一路走回家也一定会被淋个透透的,便点了点头说:“随意。”
因为屋外雨声的缘故,店内显得更加清静,林漫坐下接着翻起刚刚读的那本书来,心里暗自打量着这个坐在不远处,安静又落魄的人。
他身上穿着的黑色卫衣能看出来是几年前的老款式,年龄应该比自己稍长两三岁,可发型又那么黑社会的架势,照这样推算,眼前的人像个三十来岁一事无成的混混,但是——
思绪被对方太过直白的眼神打断,不是林漫自作多情,是他的目光真的始终落在自己身上,两分钟过后,她实在忍不住问他,“你是在看我吗?”
问完几乎没有任何间隙,就听到他的回答,“嗯。”
这倒是让林漫一下愣住了,完全没想到他会承认,一时竟不知如何应答,顿了几秒才问,“看我做什么?”
“看书。”陆斯回的眼神落在她手里那本书上,他回答得都很快,直来直往。
她想了下他话的意思,是说他在看自己读书吗?这有什么好看的?
雨没有停的迹象,聊聊天总比干等着强,“你看过这本吗?”林漫放下那本《新闻真相》,书的作者是钟客行。
“嗯。”陆斯回观察着她的面目表情,看她会作何反应。
在听到他肯定的回答时,林漫也只是点点头,没觉得意外。一个人的外形容易乔装改变,但随身带着的气质却藏不住,从她的观察来看,即使他真的是个混混,也是个会读很多书的混混。
但就算她观察力敏锐,也无法得知陆斯回何止是读过这本书,他甚至能够将整本书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林漫突然想问问他叫什么名字,又觉得自己和他一定不会再见面了,问来做什么。但不会再见了不更应该问问名字吗?
心里又冒出一期一会这个词,说一辈子就见那么一次的人,要好好对待。想想自己对他还不错吧,救死扶伤她可是占了一半,便酝酿了几秒开口问正在看店外大雨的他,“你叫什么名字?”
问完又觉得直接问对方的名字有些不礼貌,补了句,“我叫林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