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贵公子圈里,叶瑾属于难得能安下心来念书的人,他高的可怕的学历完全是靠自己用心得到,平日里吃喝玩乐也属平常,怎么看都算是位绅士。
反倒是家人受不住他的变态心思。
在叶瑾四五岁的时候,母亲迷上养猫,弄得房子里到处都是喵喵的叫声,几乎把全部时间都放在了那些动物身上,某日叶瑾找她念故事书,她不肯,叶瑾便趁母亲睡觉的时候将那些小猫全都按在浴缸里淹死,吓得父亲立刻敢他去郊区寄宿的幼儿园,每次见到这儿子都脸色不善。
后来稍懂事了些,叶瑾也便不再为能否得到爱而发疯了,他变得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什么时候都能举止得体至极,再被如何数落,也都能满脸平静而眼神无辜。
这气质放在小孩子身上,实在更加令人心里发寒。
所以去了美国好多年,载誉而归却被这么对待,也确实不是意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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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叶瑾在办公室安
静的坐了整天,熬到天都黑了才抬起酸痛的脖子,把没看完的东西装进公文包,拿着风衣打算下班。
谁知刚打开门,便冲过来个短发瘦高的小男孩,大声叫道:“哥!”
“小谦,你怎么来了,也不进去?”叶瑾微微惊讶,替他放平折起来的初中校服领子。
秘书赶忙在旁边解释:“经理,他说不要打扰您工作。”
“我就待了一会儿。”叶谦拿着漫画书,用漂亮的眸子瞅着他:“你答应我上班了就请我吃龙虾。”
叶瑾搂着他的肩膀往电梯走去:“怎么不找妈妈和姐姐,她们整天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