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都决定要跟我分手了,他又怎需要管我接受不呢?
在那一刻,我不得不相信在他的心中,也许我从不曾重要过。
“哦!”
我不记得当时的自己是何般费力的应那一声,只是当我转身而走的一刻,我知道眼泪是如何流出的。
那是我第一次恋爱,虽然只是短短的两年,可是当时单纯的我真的把所有感情都用在他身上的。
而到分手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对他的了解是那么的少,我竟然连他的全名也不知道,只知他叫严忆,是有钱人家的儿子。而关于他其他的事,他从不曾主动开口跟我说过,而我也不曾开口去问。
自嘲的弯唇,那不堪的初恋让我想笑。
三年后的现在,我依然喜欢来这里,不只是因为这里让我失去人生必经的一场初恋,也是因为这里改变了我的人生,我的尊严。
其实,尊严在我心中已什么都不是了。
同一年,我父母双双自杀死去,原来他们因为赌而输得一无所有,还欠下了一身的债,连唯一的房子都抵压给了银行。当得知这一切的时候,我还来不及悲伤便被人追债不断。
只记得那一天我也是被人在追,他们说再还不起钱便要将我拉去卖,说要带到夜总会去接客。当时我什么也不管,悲伤不懂,害怕不来,只懂得拼命的跑,最后来到这间餐馆之前,也顾不了一切便跑了进来。
是他,现在正包养着我的男人。是他救了我,为我还清了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所欠下的债。
代价就是把自己卖掉了,把我曾自以为清高的尊严及我的身子都卖掉了。
我依然记得,当日的我错跌在他坐着的那桌子上,那些追债的人捉住了我,硬是要将我拉走。而失去方向的我只能紧紧的捉住了最接近我的他,无助的哭着哀求他救救我。
当时,我只知道自己绝不能被那些人捉走,不管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