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春归的目光可不局限于县城,不到半年,她就把销路开拓到了省城,还安排人在省城办了销售处,一年下来赚得不少。
沈青岩则给她打起了下手,负责了货物运送的管理,以及账目。
两人合做着生意,倒也是十分默契。
三年后,两人结婚了,沈母不得已,只能跟着回了大安村。
没办法,儿子在大安村,她只能跟着儿子走。
陆春归把赚到的钱,先是买了大船,数年之后,身家越来越丰厚,索性融资,与政府合作拓建了渔港,成了琼岛吞吐量最大的渔港。各地的渔船都在此停靠,慢慢地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繁荣。
昔日的小村落日渐繁华,到了九十年代初,已成了高楼林立的二线城市了,虽然不及首都繁华,可终于平复了沈母那颗一心向往繁华的心。
最主要是,沈青岩与陆春归夫妻两个的日子,过得是蒸蒸日上,多年过去了,两人仍是蜜里调油似的,沈母终于没有话说了。
这么大一个城市,陆春归是城市的名人,做为陆春归的婆婆,沈母自是脸上有光。
陆春燕没有考上大学,却也考上了中专,吃上了皇粮,日子过得不错。
陆鑫,这个陆家唯一的男丁,最后参了军,成了保卫人民的子弟兵。
全家唯一过得不太好的是陆二婶,她东托人西哀求,凭着半老徐娘、风韵犹存的一点姿色,嫁了一个小学老师。
小学老师好歹也是个有工资领的,可惜的是,这小学老师上头有个极不好相处的阿妈。一辈子轻松惯了的陆二婶,被磨磋得不行,很快就失去了脸上的那一点红润,甚至在婆婆的逼迫下,不得不回“娘家”打秋风。
其实陆家不算是她的娘家,应该算是夫家才对,严格说是“前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