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美琪的笔友。”曾文芳撒起谎来眼睛也不眨,这个年代,交笔友可是潮流。

小玲读初中时,就交了一位B市的笔友。这事,她与雪珍都知道,当时,小玲写了一封信,信封上写着B市第一中学初三(1)班20号同学收。信里面的内容还是她们三人一起斟酌着写的。

没想到,人家真的回信了,信里还附了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娇俏可爱,信的内容也表示愿意与小玲成为笔友。后来,小玲与这位笔友经常通信,前些日子,这个笔友携丈夫来参加小玲的婚礼。

说起来,这个年代的笔友与后来的网友有些相似。记得当时,雪珍很羡慕,也依样画葫芦给C市第一中学的学生写信,却没有小玲这么好的运气,没能收到回信。

文芳却没有她们这种少女情怀,两位好友怂恿了几次,她也没提笔写信。不过,这个时候,拿这事来用一用,做做挡箭牌也不错。

“笔友?”凌雨晨将信将疑,“这么巧,正好是文干的老乡。”

“是啊,读大学的时候来找美琪,恰好遇到战友表哥,然后又认识了文干。这才知道他是我的老乡,说实话,我也觉得这事太巧了!”

陈文干瞥了一眼装作一脸天真无辜的文芳,很是无奈。他很想像上次在张亮面前那样介绍,不,上次只说自己是文芳的竹马。今天嘛,应该说文芳是他的小青梅,或者就说未婚妻。

可是,搞什么嘛,怎么就不能讲真话了呢。他又瞥了一眼文芳,朝她眨眨眼。文芳却对着他摇头,表示不同意他的做法。特别看到他们公司的高层中竟然有一位漂亮美艳的姑娘,更不愿意表明身份了。

公司宴席之类的事情,向来是凌雨晨所管,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这会儿,凌雨晨给曾文芳倒了一杯茶,站在侧边客气中带着几份疏离,就如对待普通客户一样地道:“不知道曾小姐会来,我们已经点好菜了。要不要换几样菜,或者加几样曾小姐喜欢吃的菜?”

曾文芳摇头笑道:“不用这么客气,我本就是来蹭饭的,有得吃就不错了,哪敢挑剔?”

吉姆也在其中,男人都喜欢美女,吉姆也一样,他用英语向曾文芳打招呼,文芳当然也用英语跟他交谈。吉姆很开心,连连赞美文芳,说她英语说得好、人很漂亮、个性又爽朗,总之,一个字——“好”!

吉姆坐在陈文干右边,陈文干侧身贴着他的耳朵道:“那是我的未婚妻,不过,如今我还在考察期,她还不肯让我公开她的身份。”

吉姆看了一眼陈文干,又打量了一下曾文芳,也侧身轻声道:“你们很般配,怪不得你不愿意接受京都那些姑娘的心意,原来早有意中人。”

“嗯,你知道就好,先不要告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