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好了,那段艰难的日子不加赘述,就是窘迫到极点,再多一点。

可若轮到吃苦,她沈黎安还算不上,她若是如祥林嫂一般天天把那段食不饱穿不暖的日子挂在嘴上,好像自己经历过大起大落一般,别人一定会厌烦或者不屑一顾:你那算得了什么呢?我当时比你更难呢。

至少她四肢健全,头脑不傻,身体健康。只身一人,也就没有包袱。

再怎么,都可以活得下去。现在对比之前,是稳定了些。说说她这个舍友吧,是她在这个异地呆了半年后认识的,她的名字很特别:途塔。

黎安在酒吧当服务员的时候认识的,她是酒吧的驻唱歌手,人气很旺,有个性有特点的往往很能吸引人注意。

酒吧每晚都有人来唱歌,不是每天都有她的节目,但她也是每天固定的时间来,抱着吉他,静静的坐在下面,不时的拨几下,头低着,短短的头发下露出蓝钻耳钉,光彩夺目。

有时收桌子离她较近,才听到她在哼一首歌,英文的,当时就莫名觉得熟悉。后来知道那是一首英国民谣,《Ride on》。她说,这首歌很有名,国内好多歌手都翻唱过,你熟悉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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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趁着休息的间隙,黎安请她喝了杯酒,说很喜欢她听她唱歌,这是真的。还有一方面,她驻唱的时候顾客听得高兴,也慷慨,小费给得就多。

然后那一杯酒,话匣子就打开了。黎安一直以为她这种酷劲儿拽拽的女生话不多,也难相处,谁知两人竟有相见恨晚之感。黎安当时正被恶房东揪着要加小破屋的房租,途塔当时一拍大腿,搬来和我住!

她的舍友刚刚搬走,也正找人呢。可黎安看了,途塔住的房子,分摊下的一半房费她都负不起,准备拒绝时,途塔突然又问她,你会做饭吗?

途塔住的地方离酒吧近,交通也方便,黎安辞了以前的那份工,又找了一份早上在餐厅工作的兼职,酒吧是晚上的,她把中午的时间空了出来。

出来后,生存下去是最重要的。但某一次黎安从一场露天画展经过,突然惊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拿过画笔了。

这样下去,她会不会变成只知温饱的井底之蛙呢?

生活渐渐步上正轨后,黎安利用中午的时间开始作画,途塔在沙发上拿着相机摆弄,问她,“原来你大学学的是画画啊?”

“哦,大学学的设计,大部分在电脑上画。不过我个人还是偏爱插画之类的多一点吧。”好久没画了,还真是生硬的很。

“咔嚓”一声,途塔将她这个眉头紧锁的表情记录下来,摄影好像是她的爱好,有时她能自己抱个相机出去一整天。

艺术都是烧钱的玩意儿,她评价,也就混口饭吃。

她从来不说梦想,热爱,但黎安感觉,对唱歌,她还是爱的。

爱是藏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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