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神在得知李娜查出怀孕后,第一时间就飞了过来!
毕竟李娜的身体刚刚养好不久,他想了想,决定与李娜登记结婚。
虽然李娜与他登记结婚,也未必能占到多大便宜——这么说吧,做他的金丝雀和做他的太太,实际能得到的物质利益可能是一样的!
但又有不同之处。婚前协议中约定,各自的财产是属于各自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
协议又提出,即使离婚,他仍需向李娜每个月支付70万刀经济补偿,直至李娜再婚为止;
除非他丧失支付能力,虽然他或许能通过设立信托等方式规避,但若做得过分,面子上也不好看。
所以,登记结婚对李娜来讲还是有很大好处的。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国家的女性,或者说收入较低的男性(尤其在欧美国家)接到求婚时会感动落泪的原因——因为这意味着未来有人抚养、有人兜底了。
当然,这种关系中的抚养责任并非绝对由性别决定,而是取决于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经济强弱地位,经济强势方通常需要抚养弱势方。
当然其他方面也有规定,例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他死亡的情形。
他所有的资产都在信托里,是给他指定的、具有他血脉的子女的。
而李娜分得的就只有二亿刀,以及信托每个月支付80万刀的生活费!
嗯,这2亿刀也不是一次性给的,也是按照信托每个月来支付,按照算法可以给到李娜100岁。
他的这些豪宅、豪车和价值极高的古董珠宝,李娜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处理权!
李娜其实并不想和他结婚,不过他态度坚决,想想自己结婚也不吃亏。
李娜还特别细心地看了那份婚前协议,确认自己不吃亏——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赚的,莫神也抢不走!虽然李娜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本事能发大财。
但也安心了,这婚前协议虽然条款很多,但算是比较公平合理。
还有就是李娜的选择权也确实不多,真要得罪了莫神,对李娜也没什么好处!
不过俩人虽然登记结婚很快,但是举行婚礼,莫神决定等李娜肚子里的娃安全了、稳定了再举行!
谁让30岁的李娜也算是高龄产妇了呢,确实得好好注意。
不过现在肚子里的娃倒挺乖的,也可能是感受到妈妈并不是很想让他到来!
基本上都不闹腾,李娜除了一些特殊的气味闻着会吐之外,其他倒是还好,食欲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