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一家六口居住在与凌安县接壤的云水县。
但王家祖籍却是凌安。
去年王承新的长子,年仅十三岁的王天胜到凌安县城参加县试考,就和紫五郎他们在同一个考场。
王承新陪同,自然是看到了紫五郎几人穿着统一的服饰,背着同款背包。
又从路人口中得知北元城的霓裳阁。
他本身就是个生意人,眼光独到。
家中还有一家不小的铺面,不拘什么,只要是合法又赚钱的东西,他都卖。
自然而然,王承新看到了商机。
县试考结束,没等到放榜,他就给王天胜留下一个小厮,并托付给客栈老板关照着,自己带着管家一路风尘仆仆来到北元镇。
从曹芳手里拿到了第一批货。
“王老板,第一次拿货,可以少拿一些,如果销量可以,下次咱再多订些也不迟啊。”
曹芳之所以如此说,不光是为王承新考虑,更多的是,背包光是在凌安都供不应求。
“不用,”王承新直接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有多少都给我。”
曹芳:……
小翠却是兴奋不已,没等曹芳吩咐,就弯下腰身,核对着账册,查数量。
小翠报数:“夫人,咱也就这些了。”
小翠就是一典型的钱串子。
有钱不赚,比杀了她还让人难受。
曹芳悄悄瞪了小翠一眼,她还第一次发现小翠如此实诚。
实诚得有点,欠揍!
曹芳看了看王承新,还想要继续劝说:“王老板,您看……”
“不用看了,打包。”王承新直接打断曹芳的话。
曹芳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之上,每个背包加价二十文钱。
并承诺下次再进货,就会给九五折优惠。
这也是曹芳第一次把自家生意做到凌安县城以外。
之后的几次进货,都是王承新托付镖局捎带着。
三月份的时候,王承新又亲自过来北元城。
不但定下了更多背包,还带走了不少边缘产品。
比如绢帕、靠垫、玩偶,甚至还有屏风。
让曹芳是狠狠赚了一大笔。
也就是这次,王承新在福源酒楼吃到了火锅。
自此一发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