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为理想而战(二)

谢民正端着杯子喝水,还没来得及回答,罗先河开口说:“由于事关重大,我们一直在秘密调查,目前是阮义生前的好友刑侦队的副大队长都万鹏和他手下的一名干警在秘密侦查,现有证据也都是他们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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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记接着问:“还有什么人知道你们在调查这个案件吗?”

谢民肯定地说:“由于这个案件事关重大,都万鹏做这件事一直很小心,除了我们四个和您、叶秘书,再没有其他人知道。”

让叶飞没有想到的是,李书记竟然说:“立即停止对这个案件的侦查,告诉都万鹏和他的手下,对这个案件要做到绝对的保密,不得有半点泄露。另外,所有案卷材料复印一份,明天一早给我送来。”

叶飞偷眼瞧向谢罗两位,只见他们两人脸上的神情一下放松了,罗先河说:“好,谢谢李书记的体贴。”

叶飞心念一动,旋即领会了李书记的用意,这个案件如果继续交由西凉来做,那么干警所冒的风险实在太大了,查到最后,很可能不但案子查不下去,办案子的人也会受到牵连。这一点,谢罗二人怎能不清楚,所以罗先河才向李书记示意感谢。

罗谢二位领导走后,李书记一直站在窗前,凝视着窗外的天空,一句话都不说,显然他还在思考着这个案件。

叶飞轻手轻脚地迅速打扫完办公室退了出去,后面的来访者,叶飞一律自作主张为李书记挡了回去,这个案件事关重大,李书记需要时间进行深度思考。

坐在自己办公室,叶飞双手胡乱地敲击键盘,心里同样思考着这个案件,如果自己是李书记,会怎样处理这个案件?

首先,李书记肯定不会向白书记汇报这个案件。白书记胆小怕事,不敢担当,向他汇报只会坏事。另外直接请求公安厅查办,这也行不通,而且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案件牵涉到政法委书记苟德利,根据回避制度的规定,案件应当由公安厅移交公安部指定管辖。表面上看,法律对回避的规定是有利于受害人,实际上,这个案件按正常程序走,是不可能上报公安部的,因为案件是由案件发生地公安部门逐级上报公安部,下级公安部门有天大的胆子也不可能状告自己的顶头上司。所以这个案件如果交给公安厅,最后的结果肯定是案件材料永远沉睡在某个档案柜里。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案件直接交给公安部。这倒是一个好办法,问题是越级请示一直是官场的一大忌讳。

在华夏大地,古往今来,下级对上级不忠,下级犯上作乱,无论理由是否正当,一般都不会有好结果。

胡乱分析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头绪,眼看着快要下班了,不知道李书记考虑的如何,叶飞随手拿了份待批的文件走进了李书记办公室。

李书记正闭着眼靠在沙发上休息,叶飞进来,他微睁开眼,依旧很放松地靠在沙发上。

叶飞把文件放在他的桌上,李书记稍看了一眼提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