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续把许岑轻放回床,像放置一个易碎品,小心翼翼且虔诚。
那个眼神把许岑都给看不好意思了。
祁续心脏乱怦怦的,他重新仰躺回床上,指了指自己脸上扯着痛的伤,示意许岑继续上药。
许岑无奈地拿起棉签。
祁续即使躺着,仍然是个好奇宝宝。
“你为什么突然来找我?”
许岑上右脸颊的药,“心有灵犀,感觉你有危险。”
上好右边的,祁续立马把左脸递上去:“你不怕冲进去我爸连你一起打?”
许岑上左脸颊的药:“我更害怕你失去理智,把你爸杀了。”
养父养母不是好人,但他们的惩罚不应该是祁续用寒窗泪来换。
而是法律或者祁家的制裁。
许岑科普道:“根据《国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他很认真地在给祁续说。
祁续愣了愣,道:“我是学生啊……”
许岑:“……”
大哥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