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七出之条,无子不出。

二壮三壮和林辉从一开始的兴奋,到太阳出来后,热累的,再不想说一句话。

大壮跟在众人身后,眉头一直微微蹙着,看起来心事重重。

林老虎只当他想爹娘了,还安慰他了几句。

梁青娥约摸猜到他的心结,只装作不知,开始没话找话同他搭话。

“等咱们见到易秀才,你可要好好同人家道谢,多亏易秀才宽和,咱们才能省下这些书本钱……

易秀才早几年就有了秀才功名,学问定然很好,你有不懂的,可以同他请教。”

大壮嗯一声应下,继续闷头赶路。

梁青娥见他还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又开始搜肠刮肚找新的话头:“说来易秀才都是秀才了,却还没有婚配,咱们大虞朝,像这样有功名的童生秀才,在婚配上,有规定择偶标准吗。”

大壮听见,耐心解释:“阿奶,童生不在功名之列,至于有功名之人如何择偶,咱大虞朝的律条没有强硬标准,只要男未婚女未嫁,秉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行……”

说着说着,他心里就是一动,本朝确实不管各人的婚配对象是何身份,甚至还鼓励寡妇再嫁。

但若是男子停妻再娶,或者无端休妻,乃至于世家贵族想要宠妾灭妻,律例有明确规定和相应惩罚。

至于说七出之条的无子情况,律例更是明文规定,但凡妇人产下一女,或者膝下有抱养的孩儿。

哪怕这些孩儿夭折殇亡,只要她曾有过孩子,且妇人不愿长归娘家,男方均不能以无子为由,休妻另娶。

当然,贫民百姓之家,能娶房媳妇回来就不错了,如这些妻妻妾妾,离他们实在太远。

所有这些有关姻缘的律例,据说大多是本朝开国皇帝制定的。

至于为啥要制定这样一条条于国于民皆不沾边的律例,大壮也不知晓。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膝下有孩儿的妇人,都不能以无子为由,遭夫家休弃。

有了这个条例,黄修文就不能拿黄婶儿没产下男丁来休妻。

只要黄婶儿心里踏实了,那么,满蹊许是也能跟着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