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嗅觉要比普通人厉害得多。
沈暮春找不到,不代表它找不到。
“嘶嘶~”
大黑蟒想了一下,又去捡烧一半的树枝,然后在地上草草写下几个大字。
「你确定吗?」
要它帮忙找找不难。
问题是,蛇是兔子的天敌之一。
它帮小人鱼去寻她的兔子。
就算找到了,那兔子能回来吗?
垂耳兔看见大黑蟒的第一反应就是逃。
那只野兔子肯定跟它一样。
沈暮春想想也是。
“那要不,你带着我一起去找找?”
她就是担心野兔子迷路了。
大黑蟒又拿树枝戳刚刚写的那四个字。
「你确定吗?」
动物的嗅觉普遍灵敏,警惕性也高。
不等蛇靠近,它们都得望风而逃。
这跟它去还是她去没有关系。
“那怎么办呀?”
沈暮春纠结起来。
此时此刻,如果巴赫在这,就好了。
作为地头狼的他一定能找到野兔子。
垂耳兔也是可以的,它就是不配合。
想到这里,沈暮春斜了垂耳兔一眼。
它还在嚼它带回来的那些叶子。
她越看越气,忍不住抢过来,扔了。
“就知道吃,不知道看着妹妹!”
垂耳兔不喜欢就不喜欢。
沈暮春还是要养的,买都买了。
它们不成伴侣,也可以当兄妹嘛。
“嘶嘶~”
大黑蟒喊她看。
它又开始卷着树枝写字。
天马上就要黑了。
小人鱼没有夜视的技能。
森林里并不安全。
大黑蟒是有能力保护她。
只是碍于天热,它整条蛇都不太好。
万一,万一他们这一趟出去,在林里碰上什么意料不到的事就不好了。
说来说去,就是说不许去。
沈暮春看明白了。
“那好吧……明天再说。”
她只能暂时将野兔子当成垂耳兔看。
说不定,它只是出去玩了。
玩够了就会回来了。
萤虫森林那么大,还有那么多新鲜事物,不玩个三五七天都不能尽兴。
雌性放弃,垂耳兔最开心了。
它又能独占粮草堆。
翌日,天没亮。
沈暮春还在睡梦中。
大黑蟒招呼也不打,悄咪咪地溜了出去。
垂耳兔本来可以跟上去的。
只可惜,没走几步就被它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