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的妻子惊恐之下,告诉包公说:“是有百两黄金,埋在墙里。”包公派人监督她们回家,果然在墙中找到了黄金,带回见包公。包公让人带出丁千、丁万,问道:“你们的妻子从墙中取出百两黄金,分明是你们二人谋死了李浩,怎么还不招认?”
二人面面相觑,无法抵赖,只得招认。包公判决二人谋财杀人,都判死罪。斩首之后,王老告状属实,官府赏给他二十两银子。包公把瓦盆和原来抢劫的银两,让李浩的亲属领回安葬。
第八十八回老犬变夫主之怪
断云:
异类化人迷惑主母,包公明察决断疑案。
至今千年为人称羡,方信当时有此清官。
话说定州城东三十里,有个姓王名十的富商,每次外出经商少则三五年,总能赚得丰厚利润归来。中秋时节,他与妻子周氏在家赏月饮酒。这中秋之夜有诗为证:暮云散尽,清寒弥漫,银河无声,玉盘流转。此生此夜若不称好,明日明年又在何处相看?
夫妇酒至半酣,王十说:“往日在江湖行商,颇有获利,如今想再载货出行,一来收回旧债,二来避开些是非,你看如何?”周氏劝道:“富贵自有天命,何必如此劳苦奔波。之前术士说你眼下有灾星,不如再等一年,去也不迟。”王十笑道:“术士之言不必深信,我意已决,你不必劝阻。”周氏不再多言。次日,王十整理行装,买舟泛海,与妻子周氏辞别而去。又有诗道:城外春风吹动酒旗,行人挥袖日落之时。长安道上无穷树木,唯有垂杨管尽别离。
王十走后半年,家中走失一只老白犬,家人寻找多日不见。周氏倚门盼望丈夫归来,忽见一人自称王十返家,便问:“往常你外出多则一年多,少则也有十多个月,如今去了不到半年,为何回来得这么快?”“丈夫”答道:“因行船遇风受阻,未能前行。恰好有亲朋泛海,便将财货托付于他,我轻身回家。”周氏信以为真,二人举杯共欢,欣喜不已。
在家将近一年,周氏一日忽见数十担货物运来,后面跟着的竟是真正的丈夫王十!她大惊失色:“我原嫁一夫,如今怎会有两个丈夫?身材面貌毫无差别,真是怪事!”两个“王十”相见,当场大闹起来。周氏无可奈何,只得入府衙告状,详述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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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看状后觉得怪异,差遣直堂公差黄胜拘传二人。不久,两个“王十”都被带到公堂。包拯见二人面貌 identical,十分惊骇,追问谁是真谁是假,二人却争论不休。包拯只得将他们押入狱中审问,一时竟无法分辨真伪。且看这桩奇案如何了结,下回公案自见分晓。
第八十九回刘婆子诉论猛虎
断云:
猛虎伤人伏法受惩,白犬化形显露真身。
包公威名传扬天下,断案如神勘破奇情。
话说包拯一日坐堂审案,公吏禀报:“外面有位老妇人喊冤,想要告状。”包拯传令让她进来。片刻后,老妇人伏在阶前,哭着陈述道:“我住在南山下,儿子名叫刘太,以砍柴为生。本月十三日他进云山砍柴,被老虎吃掉了。我年老无子,以后靠什么生活啊?恳请大人为我伸冤!”说罢,悲伤得不能自已。
包拯沉吟半晌,思索着应对之策,最后差遣黄胜、李宝二人,拿着令牌去追捕老虎到府衙审问。二人惊恐地上前回禀:“南山的猛兽伤人无数,大人派我们去追捕,恐怕有去无回,怎么可能抓来呢?”包拯告诉他们:“你们去云山看看有没有神庙,拿着这公文和冥钱进庙祷告说:‘府判大人在此享受香火,身为一方土地神,若不能降福百姓,反而纵容老虎伤人,就请差遣鬼使阴兵,押老虎到府衙受审。’这样自然不会受伤。”
二人依言而行,当天来到云山土地庙,将公文和祝告之词焚烧,随后返回。过了一会儿,只听见众鬼神喧闹之声,老虎竟从后面跟来,仿佛被绳索捆住一般,不再蹦跳窜动。二人大喜,将老虎押入衙门。刚到公堂前,老虎就俯伏在地,浑身颤抖。
包拯质问老虎:“你为何敢伤刘太?他老母在此告状。”老虎只是点头。包拯命人取来大枷将其锁住,送入狱中。有诗为证:
猛兽伤人怎会有情?一时之间降伏神灵。
包拯心直感动天地,千载之下明如星月。
由于数日来没有其他公事,只有王十和刘太两桩案子,次日包拯令狱司将老虎和王十一同押到公堂审问。公吏带二人及老虎到阶下,包拯还未发问,老虎见到王十,忽然左顾右盼,做出要吞食他的样子。王十惊慌失措,无处躲藏,突然变成一只白犬,人身狗头,在阶下嚎叫。
包拯见状大惊,唤来周氏询问。周氏说家中曾走失一只老白犬,寻找不见,谁知它竟变成丈夫模样回来。包拯查证属实后,下令杀死这白犬精,让真正的王十回家与周氏团聚。那只老虎也被处死,为刘太偿命。包拯又赏给老妇人十两官银作为养老之资,老妇人拜谢离去。且看下回又有何公案。
第九十回柳芳冤魂抱虎头
断云:
妓女冤魂栖身驿馆,包公伸冤上奏朝廷。
条条律法公正严明,千年生祠百姓感念。
话说包公判罚白犬精怪、除去南山猛虎后,命公吏将虎头挂在衙前示众。一天,忽然有个二八年纪的女子,容貌娇美,抱着虎头哀号痛哭。众人都很惊骇,吏员连忙通报入府,包拯即刻派人传唤女子。吏员上前时,女子忽然化作一阵旋风,只见烟雾蒙蒙,飞上天去了。有诗为证:八年冤魂未得伸张,一时化风令人惊骇。包公断案毫无偏私,死者得以舒展眉头。
吏员向包拯回报,包拯说:“这必定有冤情。”立即派黄胜、李宝二公差追踪,看这怪风从哪里停下。黄胜、李宝领命追到三十里外,忽见怪风飘入一座驿馆后消失不见,二人便去驿馆中查找,发现一座新坟。二人掘开坟墓,见里面有一口棺木,埋着一个女子。黄、李二人看清楚后,详细呈报给包拯。
包拯心想这必定是桩冤案,便叫来妓女李琼仙吩咐说:“你去驿馆和女尸同睡,如果她有冤情,定会托梦告知。若能查明真相,回来重重赏你。”琼仙不敢推辞,只得来到驿馆与女尸同寝。当夜她果然梦见一个女子前来哭诉:“我姓柳名芳,家住太原,身为官妓。卫州有个叫郑从的人,担任推官,罢任时经过我家,见我擅长歌唱,就带我一同回家。一天推官外出,他的夫人潘氏心怀妒忌,把我赶到暗室中殴打,我一时气绝身亡。等推官回来得知,问起我的死因,潘氏只说我因不愿做大人的妾室,自缢而死。至今已埋没八年,幸好遇到判府大人清明,因斩杀猛虎之事感动天地,我才抱着虎头诉说冤情。如今郑从现任沧州佥判,希望判府大人特为我伸雪此冤。”说完拜谢离去。
琼仙梦醒后,把柳芳的话全部记下,一点不忘。当天就回报府衙,将昨夜柳芳所诉之语一一告知包拯。包拯随即派值堂公人孙佐武急速携带文牒,前往沧州传郑从、潘氏一同来对质。孙佐武二人领了文牒,径直来到沧州,进入衙中见郑从,从袖中取出公文说:“包判府有旧冤案,请您去对质。”郑从见了文牒,仓皇惊怖,苦苦不肯走。孙佐武逼迫道:“这是包公的命令,谁敢违逆?恐怕得罪了不好办。”郑从不得已,便同潘氏一起前往。
在路上走了数日,来到府衙。郑从请求见包拯,听事吏传报说:“判府大人认为郑从有违条规,不便相见。”于是将他押入狱中,令司吏审问。有诗为证:天理昭然报应分明,冤情含苦显灵托梦。千古以来公平论断,至此更扬包相神威。
再说潘氏被狱吏审讯,忍受不住苦楚,只得招认打死柳芳的情由。次日,狱吏将招供呈给包拯,包拯令整理成案卷,申奏朝廷。不到一个月,朝廷敕旨下来,在公堂宣示:“潘氏不该故意杀害柳芳,按法当斩,但因柳芳是官妓做妾,减罪免死,应杖打一百,发配同州路,永远不得与家人相聚。郑从无罪,释放回家。”此事都因老虎而真相大白,正所谓判一案而知三事。包公的神明,在此事上更加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