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袖子,都能当唱戏的水袖了。”她举起胳膊晃了晃,过长的袖口堆在手腕上,像套了两个灰色棉筒,“刚才马和平回头看我的眼神,活像见了穿男装的花木兰。”
我伸手把她被风吹乱的碎发别到耳后,指尖触到她发烫的耳垂:“花木兰至少能保家卫国,你现在是保住自己不打喷嚏,论贡献差不多。”
她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两只手,捏住我的胳膊使劲拧了一把:“你这外套布料硬得像帆布,蹭得我脖子痒。而且你闻,一股火锅底料混着汗味的怪味。”
“这叫男人味的复合香型,限量版。”我故意往她身边凑了凑,“再说了,总比你明天顶着鼻音跟我说话强。上周你感冒时,说话像被门夹过的鸭子。”
刘雪婷突然停住脚步,弯腰从地上捡起片梧桐叶,往我胳膊上拍:“我那是娇俏的鼻音!你懂什么?还有,你看这衣服把我裹得像个粽子,早上精心吹的发型全被压塌了。”她伸手扒拉了两下头发,果然有几缕不服帖地翘着。
“我倒觉得这样挺好。”我打量着她,深色外套罩住浅色短袖,下摆刚好盖过臀部,走路时衣摆一晃一晃的,“你平时穿裙子总担心走光,现在套着我的外套,跑八百米都没问题。”
“谁要跑八百米啊!”她跺了跺脚,鞋跟在石板路上敲出清脆的响,“还有啊,这口袋深得能装下我的小挎包,刚才掏手机差点把自己手指头崴了。”
我笑着从她外套口袋里摸出她的手机,塞进她手里:“这叫多功能设计,应急时能当储物袋。上次我用这口袋装过三个烤红薯,保温效果一流。”
“呕——”刘雪婷做了个鬼脸,“那我现在岂不是揣着烤红薯的亡魂?钟远达,你这外套简直是行走的杂物间。”
巷口的路灯亮了,暖黄的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她的影子被外套撑得圆滚滚的,像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我忽然想起去年冬天去锦城见她时,她穿着件oversize的牛仔外套,也是这样晃悠着走路,当时还觉得这姑娘怎么总穿得松松垮垮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实你上次穿那件牛仔外套,比这还大。”我忍不住说。
“那不一样!”她立刻反驳,眼睛亮晶晶的,“牛仔外套是时尚单品,你这是劳保用品!你看这袖口的磨损,袖口都起球了,简直是文物级别的。”
“这叫岁月的沉淀。”我一本正经地说,“等我们老了,我就跟孙子说,你奶奶当年就是穿着这件外套,在春夜里跟我拌了一路嘴。”
刘雪婷的脸突然红了,别过头去看路边的野花:“谁要跟你有孙子啊……再说了,要留也留件好看点的,这外套扔垃圾桶都没人捡。”
“那可不一定。”我凑近她耳边,“说不定哪天就成了网红款,标题就叫‘让女神甘愿放弃风度的神秘外套’。”
她伸手推开我的脸,却没真用力:“你脸皮比这外套还厚。哎,你看前面那家便利店,要不进去买包纸巾?我鼻子有点痒。”
进了便利店,暖风吹得人犯困。刘雪婷站在货架前挑纸巾,我的外套罩着她,肩膀的位置空荡荡的,显得她的肩膀格外纤细。收银台的阿姨看了我们两眼,笑着说:“小伙子真疼女朋友,自己穿短袖给姑娘披外套。”
刘雪婷的脸更红了,付了钱拉着我就往外跑。夜风再次吹过来时,她没再脱掉外套,只是把胳膊搂得更紧了些。
“其实……”她忽然小声说,“这外套虽然丑,但挺暖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