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恶不分年龄,越年幼,恶越纯粹

“看看,这跟人伦就冲突了,也给了一些故意纵火的人机会!

烧死自己家人,为何要酌情减刑?

不管是故意为之,还是见死不救,都该罪加一等!

故意放火,即为危害公共安全。

不管是烧山还是烧屋,都有可能牵连到其他人,此为重罪。

只要有确实证据,证明是故意为之,都是死刑!

至于失火罪,若是一不小心把自家给点燃了,救火不及时,波及到了邻居。

确有救助行为,只是受限于各种条件未能成功,这种除了赔偿邻居损失,则不上刑罚。

因此,点火和失火罪,分开是正确的。

但一个点火罪,惩罚却各不相同,是不应该的。

还是那句话,有太多空子可以钻,一切以公正公平为准。”

“陛下明鉴,若是幼童故意点火呢?

幼童心性蒙昧,并不知晓其危险,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