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意入朝的第一年,从刑部开始,她在池越的指点下创立了刑部要案审议制度,提出了证据与口供必须互相印证的要求。

她亲审一桩"弑父案",发现所谓"凶器"刀刃与伤口不符。

死者伤口由上而下,而所谓"凶器"却是短刃,根本造不成那样的劈砍伤。

最后当堂释放关押三年的犯人。

命太医署与大理寺仵作编写《验尸格》,图文详解各类伤口的区别,发至州县。

着人修订刊行了《洗冤集录》《折狱龟鉴》之类的书籍,要求刑部和地方审案的官员必须熟读。

提拔寒门出身的仵作之子何明为刑部主事,因其办案时思维灵活、逻辑缜密,且不惧权贵,一心追寻真相。

第三年,秦意被任命为京兆府尹,兴讼决狱,明断是非,有青天之美名。

豪族犯事,秦意命人当街拆了郑家违建的酒楼。

“《营缮令》写得明明白白。”她指着废墟上的百姓,“他们的祖屋被强占时,郑大人可曾讲过情面?”

东郊农妇李王氏跪在衙门口,举着刚领回的田契嚎啕:“青天大老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