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主,
比尔神父从厨房端出六碗米饭和一锅炖菜——没有肉,但放了点猪油,闻着挺香。赖三几个人狼吞虎咽,三分钟就吃得精光,碗底舔得比洗过还干净。
赖三抹了抹嘴。“神父,明天还讲不?”
比尔神父:“你要来?”
赖三:“来!有饭吃为啥不来?没饭吃谁听你讲那个什么……上帝创造了啥来着?”
比尔神父:“……”
就这样,比尔神父的教堂有了固定的“教众”——五个痞子流氓街溜子。每天他来教堂讲道,他们来教堂吃饭。讲的内容他们一句都没记住,什么“起初”、什么“空虚混沌”、什么“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统统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但炖菜的味道他们记得清清楚楚——哪天的咸了,哪天的淡了,哪天的油放多了,哪天的米饭煮糊了。
路易斯看着那五个“教众”,叹气。“比尔,你这是教堂还是救济站?怎么感觉你开了一家免费的食堂?”
比尔神父:“两者都是。耶稣说了,传福音给贫穷的人。他们是贫穷的,所以我要传给他们。”
路易斯:“他们穷的不是钱,是良心。你那炖菜喂不饱良心。良心这东西,得用圣经喂。”
比尔神父:“那就慢慢喂。先喂饱胃,再喂良心。胃饿着,什么都不想听。”
三个月过去了,五个人变成了六个人——多了一个,是赖三的弟弟赖四。
但教众的数量,还是六个。
比尔神父站在讲台上,看着下面六张熟悉的脸,突然觉得,自己的传教生涯,可能就这么着了。六个教众,五个流氓,一个流氓的弟弟,全是来蹭饭的。
另外三个传教士——路易斯、米格尔、胡安——早就躺平了。路易斯在科学院当拉丁语老师,教那些学生背诵“amo amas amat”,学生们背得死去活来,他倒是乐在其中。米格尔在纺织厂当技术顾问,帮厂里调试弗朗机进口的纺织机,工资比当传教士高两倍。胡安在船厂当翻译,每天跟大夏的工程师讨论蒸汽机的密封问题,最近还申请了一项专利。
他们每个人都有体面的工作、稳定的收入、舒适的宿舍,对传教这件事已经完全不抱希望了。
“比尔,接受现实吧。”路易斯有一次劝他,“大夏人不信上帝。他们有孔夫子、老子、释迦牟尼,还有国公爷。他们的神比咱们多,比咱们灵,比咱们靠谱。咱们抢不过。你就安心当你的教授吧。”
比尔神父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我不会放弃的。哪怕只有六个人,也是上帝的孩子。”
路易斯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