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公司规章的“拨乱反正”

通知下发后,公司内部的气氛出现了一种看似积极的转变。

到了下班时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收拾东西,虽然动作可能还不够理直气壮,还会下意识地观察周围,但至少,准点下班不再是一种需要巨大勇气的“叛逆”行为。

考勤系统里,那些象征加班的刺眼红色标记明显减少。

HR部门开始陆续联系之前被冻结休假的员工,沟通休假安排。虽然流程依旧繁琐,审批依旧谨慎,但至少,那扇门被重新打开了。

财务部那边,加班费差额的核算和补发工作也在缓慢而持续地进行着,虽然速度不尽如人意,但偶尔有同事收到补发的短信提醒,还是会引来一阵小小的、带着希望的骚动。

表面上看,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法律取得了胜利,制度得到了修正,员工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然而,在这“拨乱反正”的表象之下,暗流依旧在深处汹涌。

首先,是执行层面的“软抵抗”。

某些部门的主管,虽然不敢再明目张胆地强制加班,但在分配任务时,会有意无意地提及项目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暗示需要“自觉”付出更多时间。那种无形的压力,并未完全消失。

加班审批流程虽然建立了,但审批权依旧掌握在部门负责人手中。如果负责人“认为”不需要加班,或者对加班时长的审批极其严苛,员工依旧可能面临“活儿干不完,加班不批准”的窘境。

其次,是文化层面的惯性。

赵乾灌输的那套“奋斗者才有未来”、“加班等于敬业”的价值观,并非一纸公文就能彻底清除。在一些中层管理和部分老员工心中,这种观念依然根深蒂固。他们或许不再公开宣扬,但那种对“准点下班”者的微妙审视,对“拼命三郎”的隐性赞赏,依然构成了一种无形的环境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