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外传:糟糕的家伙(5)

若谭鹏没有出手打人的话,或许案件并没有那么复杂,毕竟盗窃行为在线,因为自己的盗窃行为被发现后慌不择路选择跳楼逃跑,作为一个精神状态正常,有清晰的认知能力并且能够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自行跳向脚手架,不顾他人劝阻,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可偏偏谭鹏在此之前出手打了他,得知此事的叶杉也根据小偷身上的伤势做出了判断,因为谭鹏的行为属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照常理来说谭鹏比较符合见义勇为的行为,可没想到小偷的家属带着一帮人直接到警局去闹,不仅是警局,就连十三中也被那些家属围了个水泄不通。

被小偷家属这么一闹,引起了社会以及市局领导的重视,刘副局长下令彻查此事。

然而事实上无论是小偷同伙的口供,又或是现场的监控视频等证据对谭鹏非常不利,毕竟小偷盗窃行为已经结束,视频中明显看出头谭鹏追了上去将小偷按在地上打。小偷身上别看连轻伤都没有算,但谭鹏殴打小偷属于事实,如果小偷没死的话一切都还好说,谭鹏的行为明显已经超出了合理范围内的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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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谭鹏的殴打给予小偷轻微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理应面临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家属却死咬着这点不放,看样子势必要把谭鹏送进监狱才善罢甘休,家属说谭鹏并没有执法权,要不是因为谭鹏往死里揍他,小偷绝不会情急之下跳楼。

见在学校以及公安局闹不够,小偷家属在其余同伙的撺掇下直奔市委办公的门口举起横幅大闹,社会舆论加上现场的证据对于谭鹏来说几乎可以将他送进监狱。

对此,叶杉极力为谭鹏辩解,毕竟那个小偷逃跑的时候,钱包还在身上,谭鹏是为了追钱包才动的手。

可事实上,小偷就是被谭鹏的殴打之后走投无路之下选择跳楼并且当场身亡,但是小偷并不是被谭鹏殴打致死,小偷的同伙以及家属就是看到这个漏洞死咬着不放,对公检法机关做出步步紧逼。

面对巨大的压力下,法院对谭鹏追逐小偷致死一案做出判罚,谭鹏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毕竟在他追逐小偷的时候采取了暴力手段,而且小偷的偷窃行为已经停止,考虑他出于见义勇为的目的,且事发之时谭鹏已经年满十八岁,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一年执行。

十三中方面也是因为家长得知谭鹏的事情迫于压力,只得将谭鹏开除学籍,毕竟法院最终判罚谭鹏有罪,就算上诉也没用,这件事在社会上已经激起了不小的舆论。

谭鹏追逐小偷致死的案件不仅在滨津市炸了锅,并且在全国也成为了典型案例,得知此事的安荃让夏晚宁联系了谭鹏,让他好好表现,争取在缓刑的一年内再度减刑。

夏晚宁在电话中告诉谭鹏,家里的事情不必担心,他弟弟妹妹的事儿安荃已经妥善安排好。这件事谁也不想发生,既然已经成为事实那就必须挺直腰杆承受后果,做的任务在一年之间不能停,到时候沈成竹和张云栖会结合材料通过叶杉的关系上报给公检法,争取给予谭鹏最轻的量刑,事后的工作也不必担心,谭鹏这样的身份反而对日后的工作有利。

通过一年执行的任务,谭鹏因在一年之间协助警察破获了几起大案属于重要立功表现,经司法机关协商,谭鹏只有一年的牢狱生涯。出狱后,安荃以斥地部编外人员的身份走后门,使他的工作得到了保障。而陆婷并没有因为谭鹏进过监狱与他分手,陆婷毕业之后与谭鹏合作开了一家安保公司,五年后他们二人结婚,并育有二女一子。

得知谭鹏被开除,其他势力对于十三中又有种蠢蠢欲动的感觉,沈成竹也觉得事情已经到了他抑制不住的地步,加上还有一个学期零一个来月就要毕业,对于维护表面的平静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