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他被判有罪,需押解至长安受肉刑。
在当时,肉刑是极其残酷的刑罚,包括黥刑(脸上刺字)、劓刑(割鼻)、刖刑(断足)等。
不仅带来巨大的肉体痛苦和终身残疾,更是一种永久的人格侮辱。
面对父亲的悲惨命运,缇萦毅然随行。
抵达长安后,她设法向朝廷递上了那封着名的上书。
这封上书的核心内容,载于《史记·孝文本纪》,情真意切,字字千钧:
1. 陈述父亲廉平:“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
2. 痛陈肉刑之弊:“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断掉的肢体不能再接上),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繇(无路可走)也。”
3. 愿以身代父:“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这番话,不仅是为父请命的孝心表达,更包含了对司法制度的深刻批判:肉刑断绝了犯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可能。
这封充满悲悯与理性的上书,深深触动了汉文帝刘恒。
文帝是一位以仁德着称的君主,他反思道:
“夫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
今犯法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
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繇也。
朕甚怜之。
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
意思是:法律本是为引导人向善,如今肉刑如此残酷,让人想改过自新也无路可走,这岂是百姓父母应有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