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病房的病人和家属都好奇地看着我们,指指点点。我站在那里,像被人扒光了衣服扔在街上,羞辱、愤怒、还有深深的无力感,像潮水一样把我淹没。我知道,跟他说什么都是废话了。
我死死咬着嘴唇,尝到了血腥味,才没让眼泪掉下来。我转身,头也不回地冲出了病房,把张左明那恶毒的咒骂甩在身后。
走出医院,冰冷的秋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我却感觉不到疼。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这条路,走不通了!
我不死心,又去找刘干事。我把医院的情况说了,几乎是哭着问:“刘干事,他……他要是死活不离,法院……法院就没办法了吗?”
刘干事推了推眼镜,叹了口气,面露难色:“吴香香同志,情况……确实比较棘手。按照现行法律,离婚诉讼,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是……”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告方像张左明这样,采取极端抗拒态度,比如拒收传票、拒不到庭、或者到庭后胡搅蛮缠,法院判决离婚后,他如果拒不执行判决(比如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强制执行……难度很大,尤其是这种人身关系的案件。周期会拖得非常长,一年,两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
我听着,心一点点沉下去,沉到了冰窟窿底。一年?两年?甚至更久?意味着这几年里,我名义上还是张左明的老婆!他随时可以借着“丈夫”的名义来纠缠、骚扰、甚至……如果他真豁出去,做出更极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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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那就没别的办法了?”我声音发颤。
“除非……”刘干事犹豫了一下,“除非能证明他构成重婚罪,或者有严重家庭暴力导致严重后果,那样可能快一些。但重婚罪取证难,需要确实的证据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家庭暴力……你以前挨打,有证据吗?”
我摇摇头,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证据?哪来的证据?以前挨打,是家常便饭,谁会想着留证据?重婚?何芳和他住一起,可谁能证明他们是“以夫妻名义”?
从法律服务所出来,天已经擦黑了。秋风萧瑟,街上行人匆匆。我独自走在回大杂院的路上,感觉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深一脚浅一脚。脑子里反复回响着张左明那恶毒的诅咒和刘干事无奈的话语。
死局!这是一个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