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一点,我这两天又仔细研究了这封所谓遗书上的内容,一共就几十个字,通篇想表达的意思只有,她自己犯了错,害了无辜的家庭,想赎罪。
你们不觉得前后矛盾吗?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很后悔想赎罪,却只字不提他们那些人是谁,这是想赎罪的态度吗?如果真的是后悔了想赎罪的话,应该会选择报警,让那些入室抢劫的强盗受到法律的制裁才对,又怎么会选择自杀呢?
害怕她自己也要坐牢?可她连死都不怕了,又怎么会害怕坐牢呢?
以上就是我认为金红玲并不是自杀的依据,你们有没有什么补充,或者什么不同看法,欢迎随时提出来。”
黄振兴的话不禁让朱愚连连点头,这两个疑点他也发现了,没想到被人家先给说出来了,不得不说,黄振兴这位汉东省厅的刑侦处长,确实是有水平的。
“我想补充一点。”见没人有动静,朱愚站起身说道,“我向店里几个借钱给金红玲的同事求证过,金红玲并没有还清欠款。
另外,我们也委托胜海市局的同志帮忙调查了金红玲的哥哥金红军,他最后一次收到金红玲的汇款是一个多月前,金额也没有很多,一共200元,如果金红玲真的收了316案凶手的钱出卖服装店的客户信息的话,那她应该有钱留下才对啊。
可无论是她房间里,还是汇给家里人的金额,都是严重和事实不符的,事实就是金红玲根本没钱,我们一共只找到了200多块的零钱。
或许在座的各位会有疑问,金红军会不会存在说谎的可能性,胜海市局的同志去她经常汇款的储蓄所查过,证实了金红军的说法,他最近确实没有受到过任何汇款。
所以我认为,要么就是金红玲根本没有出卖过店里客户的信息,要么就是金红玲确实收了钱,但她收到的这笔钱,被杀死她的凶手给拿走了。
而这个凶手,很可能就是316系列案的真凶,很可能是他们发现金红玲想要报警揭发他们,所以选择了先下手为强,将他杀人灭口。”
黄振兴和朱愚接连抛出的几个观点,基本说服了连同葛伟在内的几乎所有专案组成员,特别是朱愚直接点出凶手是杀人灭口,一下就让这案子显得合理了。